回程路上我们走得很慢,甚至是还绕了点路走到了魁地奇球场附近。
因为那边突然放起音乐来了,全校目前就只有一张玛丽的佛利伍麦克乐团的新专辑,一听那个女声我就知道是史蒂薇·尼克斯,她的声音稍显有点单薄,扁平地沙哑着,没那么丰盈,但是有时候唱点带强烈希冀的渴望情绪的歌,很能戳中人。
【时间在你身上施加了魔法。】
【而你不会忘记我。】
【我知道我本可以爱你,】
【但你不让我这样做,】
【我会一直跟踪你,】
【直到我的声音真实地追击到你,】
【只需要给我一个机会,】
【你就永远无法逃离,无法逃离那个所爱你的人出的嘶吼。】
“这歌听起来。。。”
詹姆斯琢磨了一阵,给了一个不太带劲的评价,他皱着眉头说道:“但怎么有点诡异的疯劲?”
我乍然笑着看向他,“对哦,他们这个乐团已经有两个得了精神病的吉他手了。”
“疯是常态来着,很能捕捉情绪。”
他皱了皱鼻子,一脸考量地看着我,“。。。你喜欢这种啊?”
我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说:“摇滚要是没有情绪,那就很难成为经典吧?”
“这歌挺好听的,你不觉得吗?”
他瘪了瘪嘴,“我就是感觉听着有点奇奇怪怪的,嗯。。。不好说。”
这模样一看就是从来没有过求而不得的情绪。的确很难想象他跟歌词里偏执痴缠的人物一样,把心意藏在心底却又忍不住外泄,像食肉的植物一样,以香味诱杀昆虫,围困之后慢慢消化,很另类的爱意。
如果是他求而不得,他估计整天满脑子都是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让对方喜欢上他,然后做一些自以为很不错实际糟糕惹人厌的行为。
有些时候是会产生这样的感叹,还好是我也喜欢他,让他直接跳过了一个人生中的大麻烦,不过这么想,感觉我好像又有点不要脸哦?
“你现在笑得有点阴谋。”
他斜眼看我一眼,睫毛短翘致密像小刷子一样,暗藏笑意间埋低了头,用额头蹭了蹭我的侧脸,“告诉我,你在想什么?”
颧骨升天之时我说:“你在阿尼马格斯形态时的习惯,不能变成人了还保留着吧?”
“是觉得额角要生鹿角了,有点痒吗?”
“哦是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箍住我的脑袋用力刮蹭着,“你知道鹿的这种行为还意味着什么吗?”
那声音贴近我耳边,温热潮湿的气息喷洒在耳廓,有点痒,我笑得咯咯咯像大鹅,这可考不倒我。
我顺着他的力道略一后倾,随即再以柔和的力道反顶回去,鼻尖嗅闻着他的面颊,唇峰扫在他脸部轮廓边缘,上浮少许就是他的耳垂,“是为了留下气味是吗?”
他似乎是咽了咽喉,咽喉的动作牵扯到了耳屏周围的皮肤,而吞咽的声响也毫无阻隔地传到了我耳边,我扶着他的一侧肩膀玩心大起,踮脚后极为快地轻咬他的耳垂,然后迅捷地跳出他的怀抱。
整个过程凸显的就是猝不及防以及灵活。
他下意识伸手拦我,被我旋身躲过去了,伏身格挡后再侧身,我整个人跑到了他的外侧臂,我嘴里夸张地出一串语调,“哇,詹姆斯审判长,你这么搞偷袭可是不好的哦。”
他也意识到自己手臂的位置以及触感有些不对,闪电一般缩回手,整张脸是惊慌忙乱的通红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