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本部豪户既得利,皆希郡王。
王妃以境内初平,更置酒宴。府县官员夫人、士绅傢眷无不毕集。王妃令饥者杂职供之。斗酒观戏,穷尽欢娱,于明晨方讫。人因问王妃所好,侍人私告:“唯爱变文讲唱而已。”
由是街巷依次,大开讲经,未几成风。
郡王出身沙门,常语左右:“吾小时在寺,至今乐闻钟声。”
乃令修州县官寺,使富人捐资造像,民因供事得酬。
九月十九辛亥,任城王武见微终酉归傢,忽风痹不能起。
十月廿二癸未,凡易功成,郡王饯于北郊。王握其手曰:“恨与公相识未久,语不尽兴。我奉祀日新,未尝尽通诸事,仰赖公之奇谋。国傢有庶几者如此,实大幸也。”
凡易拜曰:“凡易感知己,怀此不忘。”
比登舟,郡王望其行尘,慨然良久,方整回驾。
既还,与王妃习字。王妃数濡翰,谓郡王曰:“似有异也。江陵水患甚于江南,而王相主事,直趋岳、潭二州,何哉?”
郡王曰:“潭州,潭王镇地也。湖南地狭,尝闻其有怨言。王相驻留逾月,果有不信之心。”
语未竟,云穿天晴。王妃就章,一笔而成。郡王悦曰:“入神入妙,不愧小张芝之名。”
王妃奇曰:“汝曷知此名?”
郡王曰:“乳母告我。”
夫妇相视失笑。
十一月初七戊戌,翰之将还东都。长史苏师彦劝潭王贿之。王曰:“寡人,帝子,天下所归,何媚贼人也!”
翰之闻之,密告繁冀。
十六丁未,遣使者豆卢翔招谕党项部。酋长费听设允举部归附,太后降玺书慰抚之。
长宁二年
二月十五甲戌望,荧惑守宫,彗星犯。待诏张心客善天文,言恐有异王立。繁冀奏闻:“大变迫切,唯择王侯挡之,方转凶为安。”
上泣曰:“潭王乃朕手足。若果杀之,天下将谓朕何!何告先帝也!”
冀曰:“刘旦,昭帝至亲。初有异志而不问,以致后患。今日之事,天啓昭然。古人云: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陛下犹疑,自非社稷之福。”
十八丁丑,诏责潭王。
潭王得书,不肯就犯,以求面圣。使者牛孝璋劝曰:“殿下府内五百馀人,宜慎处焉。”
王曰:“有罪当刑,奈何诬我!”
孝璋曰:“理数固此。殿下之自陈,大过天意耶?”
王自绞死。夫人、子女随王自杀者三十馀人,左右不忍观。天子加恩,以馀子年幼,悉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