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开始在手机上打字:“李四和张三是现实中的朋友,借款时也写了借条,还款时并没有明确拒绝还款,只是说自己现在没钱,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构不成诈骗的。
而李四的行为展到最后,最多也就变成老赖,审判院这边会限制他的高消费活动。
这种惩罚手段,对李四有没有影响?”
李晨看向直播间进行问:
“有个屁影响,欠我钱的那家伙,天天过得日子比我还要潇洒。”
“好多人都是把财产转移到别的账户上,自己名下看起来啥都没有,私底下其实比谁都富。”
李晨点了点头继续讲述:“没错,从问题的角度来看,审判院的这些惩罚措施并不足以帮助到张三,因为就真老赖而言,这行措施是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表面上的高消费,私底下呢也可以随随便便找个朋友或者是家属就能够享受到高消费,那么再这种情况下,审判院的惩罚又起到了作用?
如果我们站在张三的位置来思考这件事,那李四这种借钱不还的行为不就是属于诈骗么?
说好了一个星期还我,你他妈五年都没有还,这是对我赤裸裸的欺骗。”
李晨笑呵呵的看向直播间:“大家说说,李四的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欺骗了张三,能不能构成诈骗罪?”
“卧槽,我悟了,现在就给那小子打电话,不还钱就给他送进去,钱就当老子喂狗了。”
“主播,你确定能够构成诈骗罪?”
“如果对方中途还钱的话,是不是就不构成诈骗了?”
看了一会弹幕继续解答:“老赖中途还了你的钱,那就证明他不是诈骗而是他确实没钱。”
“那按照你这么说,他不还钱就是诈骗,那还一块钱是不是也不能构成诈骗?”
看到这条弹幕,李晨嘴角忍不住微抽:“还一块钱那是对你的侮辱,对于这种人你可以把钱给他退回去,去起诉他诈骗加人格侮辱,让他把牢底坐穿!”
“主播,到底这种人能不能以诈骗罪进行起诉?”
李晨一脸严肃的看着直播间:“这种情况,如果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来判定,是可以按照诈骗进行追责。
毕竟对方已经把借款协议当成了屁,如果你抱着一定要把对方送进去的决心,搜集证据确定对方是真的有钱不还,那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借钱不还的这种行为,审判院大多数的处理手段,还是以督促还款为目的。
因为坐牢它只是一种惩罚措施,并不能真正的去解决对方借钱不还的问题,这其实也是人治法和法治法的矛盾所在。
如果严格的去法律处理,根本就没有老赖这个名词,欠钱不还就是诈骗,给他送进去也就一了百了。
而人治,执法机关更多考虑的还是被欠钱一方的感受。
如果真的以诈骗罪进行追责,那被借的一方,他们的钱是肯定要不回来了。”
李晨闻言十分认真的说道:“其实老赖之所以欠钱分文不还,也是利用了这一矛盾因素。
你判我钱肯定没了,你不判我我还可以慢慢的跟你周旋跟你说慢慢还。
严格意义上来讲,就应该把他们关进去一段时间,让他们体验一下忏悔所的免费套餐,说不定那时候他们就老实了,大家说对不对?”
T市。
一间普通的二层小洋楼。
刘洪亮躺在床上,听着主播讲述的内容陷入了沉思。
或许,真的可以按照这个办法将自己的欠款给要回来……
这个故事会解决完中介再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