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姐,那房子你住四年了,我从未住过,怎么可能是我结仇了?”
江晚黎跟陈于厉领证后,陈叔就给了她一套别墅。
她觉得空着可惜,所以就租出去了。
苏橙沉默几秒,声音明显尖锐起来,“你的意思是,有坏人盯上我了?小江,你可别吓姐,姐一介妇女还有个孩子啊!”
“你先别慌。”
江晚黎安抚她,“到底怎么回事儿,说清楚。”
“哎呀呀。”
苏橙声音直颤,“冲我来的?前两天我那死鬼老公刚给我了离婚协议书,现在就派人跟踪我吗?”
江晚黎跟苏橙不算熟。
虽说房子已经租给苏橙四年,但是房租转账处理,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对苏橙的了解仅限于苏橙与老公感情不和。
不,更确切一些来说,是他老公单方面与她不合,长期分居。
这是闹到离婚这一步了?
“橙姐,跟踪、监视都是侵害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必要的时候,你可以告对方,我会帮你。”
同样是一个人带孩子,江晚黎很同情苏橙。
“告什么?夫妻一场,他绝情到面都不露就要离婚,我可不能这么绝情!”
苏橙的脑回路是奇葩的,“但我听你的,想办法解决掉外面那个人!”
江晚黎给她科普了一下法律,‘解决’有度,免得这姐冲动过头干出什么违法的事情。
“想想孩子,妥善处理。”
“那我搬公司住算了。”
苏橙看了看保姆陪玩儿的三岁女儿,心疼起来,“反正金辰会所给我分配了公寓,带孩子和保姆过去住一段时间也没关系!”
江晚黎敏锐地捕捉到什么,“什么会所?”
苏橙已经喊保姆收拾东西了,顺口回她一句,“姐是金辰会所公关部总监,你忘了?”
租房协议上写着苏橙的工作,但江晚黎没仔细看,压根不记得。
“姐,你待着别动,我现在就过去!”
江晚黎挂了电话,让院中佣人转告陈叔她有事出去,就又开车走了。
抵达江景别墅,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情。
她围着别墅转了一圈,果不其然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拿着相机。
约莫三十出头的男人,戴着鸭舌帽,鼻梁上架着黑色的镜框。
“先生,拍什么呢?”
江晚黎见对方是个文化人,站在安全距离,双手抱臂问道。
这段路路灯坏了,周围漆黑,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那男人一抖搂,手里的相机差点儿没掉了。
“没,拍点儿夜景。”
江晚黎可是个欺软怕硬的脾气,看到对方胆子这么小,她又走近一步,“设备挺专业,但不该在这儿取景啊,人民法律第九百四十二页,三十六条清晰的写着,偷拍他人是犯法的,轻则罚款监禁重则吃2-1o年牢饭不止……”
“不是,我就是随便拍拍,可能不小心触及了你的个人隐私,我删掉还不行吗?”
说着,男人把相机内存卡拔出来,直接丢进了垃圾桶里。
显然,对方也有备而来,不承认故意偷拍,并且以最快的度销毁了证据。
江晚黎其实是胡乱蒙的,她已经忘记个人隐私相关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