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层一层地解开纱布,露出伤口。
顾月月整个脚面已经被烫破,红肿的肉仿佛要绽开。
我用棉签蘸取药膏涂到脚背上,顾月月难得都没有叫唤,满头大汗的说:“沈清禾,你永远得不到霍司宴,他现在对你好一点,不过看你有点意思。”
“你这种贱人,他怎么会喜欢你?”
是吗?我手上稍微使了一点劲,将棉签往下压了压,顾月月没能忍住,一下子大叫起来:“啊!”
“疼不疼?”
我明知故问。
顾月月整个脸已经变得通红:“你要干什么?你想让我死吗?”
我一笑,举起手里的药膏示意:“给你换药,谁让你伤得这么重,一碰就痛。”
“还要不要继续?”
顾月月红着眼看我:“快点涂。”
“你的脚背高,穿高跟鞋漂亮。”
我很懂得怎么去伤害顾月月:“但是以后是不是不能穿高跟鞋了?烫得这么厉害,就算好了,也不能露出来给别人看。”
顾月月要不是伤口疼,这只脚能踹到我脸上。
“让你当陪护来了,你是专门给我受气吗?”
终于换好了药,我把伤口重新包扎了起来。
“这就生气了?更难听的话我还没有说呢。我知道你想上位,我也想离婚,可是霍司宴不同意,这可不关我的事。”
顾月月用手撑着床,勉强地坐起来:“我如果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
她错了,大错特错。
我已经不想再得到霍司宴了。
“我要喝水。”
我把水杯递给她,顾月月只喝了一口,开始矫情:“太凉了,我喝不了。”
“我也提醒你一句,我说的话,永远比你管用,倘若有一天我不想上位了,你就更没有办法离婚了,不信就试一试。”
“给我加点热水!”
最后一句话完全是小姐使唤丫鬟。
我很不服气,可对她那句话又深以为然。
医院的沙真是柔软,他们这群有钱人住的病房都可以用暴殄天物四个字的形容。
这一天过得太累,躺下好像就能睡着。
“我饿了,给我买点夜宵。”
我抬起来手表,指针已经转到十二点。
“现在都已经半夜了,去哪给你找夜宵?”
顾月月没有理会我,自顾自地说:“粤兴楼这个点肯定还开着,我要吃他家的青菜粥,虾饺,去买吧。我对口感是有要求的,你快去快回。”
粤兴楼的确是通宵开的,但一个在城南,一个在城北,就算开车去单程也要两个小时。
“你饿着吧。”
顾月月在黑暗中继续说话:“你对我好一点,要不然我会极力劝说,让霍司宴和你在一起。”
“你不会,霍家太太的身份你不想要了吗?”
我有时候会有错觉,我们两个是生活在民国时期的人。
“我已经是小三了,还在乎时间多久吗?他的心在我这,成为他的妻子是时间的问题。可你不一样,一天不离婚,你的日子应该很难过吧?”
一语中的。
和他多在一起一天我都觉得是一种折磨。
趁着夜色,我穿好衣服,出门!
“你去哪?”
看着那个一手拿着头盔的男人,我忍不住感叹每次相遇好像都在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