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成本,抄一本能赚八十文,比抄写千字文赚得多。
因为话本的连续性,字要小要整齐,需要人更加认真仔细,所以价钱才高。
李一程好长时间没绣过花了,手艺有些生疏,好在绣了几针之后,似乎觉醒了原主的女红技能,居然十分熟练起来。
柔儿写了一会儿字,就去玩了,曾明川和李一程都没有阻拦。
小孩子嘛,玩是天性。
李一程低头累了,抬头转转脖子,见曾明川坐的笔直,微微侧头看一眼书页后凝神写字,然后只见他沾墨润笔,不见他再看书页,直到一页纸写完,才见他再去看纸上的内容。
他心中惊讶。
如今的话本比现代的字大,排版也稀疏,但一页纸上面总有百八十个字,难道他看一眼就都记住了?
这也太逆天了吧?
他的眼神太炙热,曾明川不发现都难。
“怎么了?”
“没什么。”
李一程笑笑,还是问出口,“你是看一眼就记住了吗?”
曾明川笑道:“这种话本没什么新奇的,都是大白话,记起来很容易。”
说的好简单啊!大白话他也记不下来好不好?
李一程看过这本话本,是一个很落俗的穷小子爱上富家女,最后穷小子考上状元,爱情事业两丰收的故事。
“你以前看过这吗?”
“这种算什么书?只是话本。”
他开始神色淡淡,随后却板起脸来,“这种书你不能看。”
李一程挑眉,“我早就看过了,没什么好看的,都是骗人的。”
曾明川沉沉看了他一会儿,才道:“你知道就好。”
切!
这种故事在现代早淘汰了好不好?穷聊奶奶的剧都比这个吸引人。
李一程低下头绣花,曾明川却抬起了头,目光落在他手中正绣着的手帕上。
一副图案即将完成,一支老藤,上面几朵梅花。
图案并不复杂,但意境很是不同,更难得的是针眼细密整齐。
之前就听说他擅长女红,果然没错。
两人默默工作着,一上午,曾明川抄写了大半话本,李一程裁了十条帕子,绣好了两条。
他把手帕放好,收起针线,道:“我去做饭,你也休息一会儿吧!”
李一程走了,曾明川拿起两条手帕,绣着老藤寒梅的他看过了,另一条上面是几片青翠竹叶。
这两条手帕跟他以往见过的十分不同,配色简单清爽,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可以用。
他尤其喜欢那条竹叶的。
李一程饭菜做好,曾明川把桌子收拾起来。
吃过饭,柔儿去睡午觉了,曾明川和李一程都没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