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未明,孟九重做好早饭,叫醒况曼,说今儿要去一趟镇上,把昨天弄到的猎物拿去卖掉。
昨日捡到只熊,短时间内,他们是不缺吃的了,所以,多出来的猎物就只能卖掉。那几只没受伤的野鸡倒是可以先养着,等过冬的时候再吃,但受伤的兔子,却得快些出手。
况曼从被窝里伸出脑袋,睡眼忪惺,瞋了眼穿着褐色长衫的孟九重,如闹起床气般,抓住他的手腕,借力从床上蹭了起来。
纤细手指,在接触到孟九重有力的手腕刹那,食指似不经意的,落在他脉门处,且还停留了一会儿。
一切看似都很正常。
然而一刹那的接触,况曼却探出他那比普通人跳动更有力的脉搏。
孟九重还不知道自己马甲已经被况曼扒了下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他只觉得,她的手指软若无骨,残留着些许余温的指尖,与他肌肤相触,心底某处,泛起一丝说不出的异样。
况曼稍稍一探,就缩回了手,然后转身去梳洗。转身刹那,眸中带起疑色。
孟九重看着松开的手腕,平静眸子里似乎掉落了一颗小石子,激起清浅涟漪。。
*
吃过早饭,天已朦胧亮,孟九重带着况曼去了镇上。
阿凤村太偏僻,距离最近的合石镇,都有一个多时辰的路,两人过了一条河,翻了一座山,才抵达合石镇。
今天是赶集日,镇上人来人往,还有不少小摊贩在叫卖。到了镇上,孟九重熟门熟路的进了镇子中央最大的富安酒楼,并将昨日打到的兔子全部卖给了这家酒楼。
在卖兔子时,孟九重还疑惑了一下。。。。。。不,其实他这疑惑,从昨日下山后,就一直徘徊心底。
他明明记得他只打到九只兔子,怎么回家后却多了三只,难道是他记错了?
今早将兔子装进笼里时,他仔细看过,没错,这些兔子都是他打到的。
他打兔子时,只随手捡了根木棍当武器,因为不想让兔子死掉,都是指着兔子的腿打的。
十二只兔子的腿都有受伤,所以,真是他记错了?
卖完兔子,孟九重将三只熊掌放到桌上:“掌柜的,你们酒楼要熊掌吗?”
“熊掌?哟呵,好东西啊!?”
掌柜的听到有熊掌,赶忙放下手上的活,笑呵呵的翻起熊掌看了看。
看完后,掌柜转身,夸赞地朝孟九重坚起了一个大指姆:“小孟不错啊,这种大家伙都能猎到,这熊的熊胆在吗,卖给我怎么样?”
孟九重和这掌柜似乎是熟人,他笑一笑,面不改色道:“段掌柜抱歉,熊胆已经有人要了。”
段掌柜有些惋惜:“那可惜了,哎,我岳父最近生病了,大夫说要熊胆入药。这东西是稀缺货,每次我大舅哥都要去府城那边才买得到。对了,下次你们村要是有人猎到熊,记得熊胆留给我。”
“行,回头我给大家伙说一下。”
孟九重随口应了句。
段掌柜招来店里伙计,让他把熊掌拎进厨房,然后拨弄算盘,结了六两银子,外加三百铜钱给孟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