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攥在他手里半点没漏给于小卉。
失去女儿的于小卉仿如行尸走肉,只有苏黎偶尔的电话才能叫她活过来。
四年后,于小卉被诊断得了胃癌晚期。
她知道苏振铭绝对不会给她治病,临死前做出一生中最大的反抗——她拿走了苏振铭所有的钱连夜赶到虞市。
那时候她才知道两年没接到苏黎电话是因为对方还没满十八岁就溺亡了,亲生女儿名叫谢明月,是谢家的掌上明珠,更是她看一眼都觉亵渎的仙女。
于小卉成了乞丐,流浪在千水湖周边。
四个月后油尽灯枯,从苏振铭那里拿来的钱匿名捐给了儿童基金会。
她满目疮痍的魂魄是苏黎亲自交到冥使手里的。
苏黎不再去想。
抱了一会儿,她才说:“我们在县城没亲戚,租房子也不是一天半天的事,先找个酒店住下再说。”
于小卉手足无措:“酒店?会不会很贵啊?”
“贵也没关系,”
苏黎胸有成竹地对她说,“你听我的就行,以后钱的事不用你操心,我养你。”
“那怎么行,你才高一,不能辍学,我去找工作,能养活你的。”
苏黎没和她争。
在千水湖当了十年的水鬼,她还是很与时俱进的,赚钱的手段很多,即使有未成年这一条限制也不在意。
手里的存款一共十来万,足够她们潇洒段日子了。
苏黎和于小卉从清溪镇出来就一人背了个包,装着两套换洗衣服,多的苏黎都没让于小卉带。
那个家除了她们彼此没有任何值得留念的。
于是苏黎先带着于小卉来了个大变装,先买了两部手机,再一人两套衣服,鞋子买了直接从店里穿走。
于小卉完全说不过她。
从苏黎记事起,于小卉就从没穿过衣服,她有件红外套,看着喜庆,放在箱底,只过年才穿一次。
而于小卉也没从自幼长在家庭暴力阴影下的苏黎脸上看过那么灿烂的笑容。
到后来她也放弃阻止苏黎了。
女儿开心就好。
尽管还是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可母女俩的合照里,于小卉看着硬是年轻十岁。
苏黎定的酒店就在县公安局斜对面。
一连三天,她都带着于小卉到处闲逛吃喝玩乐买买买,就这样,也只花了两万块不到,大头还是花在两部智能手机上。
母女俩买了同一个大品牌,最款,就颜色不一样。
小县城的物价也只有这样了。
变化是显著的。
于小卉没那么局促,还开始学着用苏黎给她买的护肤品。
苏黎则完全脱胎换骨,整个人开朗自信,脸上长了些肉,不化妆也分外健康红润,眉眼精致漂亮,穿着裙子,惊艳得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