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换成别人,穿着西装骑自行车也挺好的,况戍坏就坏在这张脸上,他的长相跟阳光搭不上边,攻击性很强的霸总脸再被从小培养的表情管理呈现出来,除了锋利逼人的气势,身上没留下丁点亲切感。
现在的他再骑自行车,堪比项羽要抱洋娃娃。
很诡异。
“况、况总”
杜晨被他的气场吓得不行。
况戍没理睬他,请辛雪稚道:“来吗?”
辛雪稚的直觉让他不要上车,但情感上又实在不想和杜晨一起回去,咬咬牙,还是跨上了车后座。
“哎,少爷——”
司机伸手挽留。
况戍一把扯过辛雪稚怀中的课本,扔给司机,潇洒挥手道:“今天我负责你家少爷的安全,走了!”
说完,便踩着脚踏板洋洋洒洒地离开。
很快,辛雪稚就在自行车后座懊悔。
时隔三年,况戍的骑车技术减退了不少,从出发起车子就没走过直线,歪歪扭扭地甩了一路。
辛雪稚原本还矜持地用手指揪着他外套,后来实在被晃得不行,恐惧在经过一个路面地坑时达到巅峰,不管不顾地一头栽到他背上,双臂紧紧地将他环住。
结果这一抱,把半吊子车手仅剩的那点技术都给抱没了,况戍那颗本就在胸腔躺得不老实的心脏这下直接冲上天灵盖,连带着一整个车都往上耸了个激灵。接着只听车头发出一声惨叫,辛雪稚天旋地转,整个人歪倒在地面。
好险在落地的瞬间,况戍极其敏捷地用手掌托住了他的后脑,这才劫后余生地睁开眼睛。
阳光正好洒在他脸颊,左边鼻翼上的那颗小痣像在发光。辛雪稚的长相之所以惊艳,不仅在于他漂亮的五官,而是脸上这些十分精妙的细节,譬如这颗痣,就是让他高挺的鼻梁又能显得俏丽的神来之笔,在清冷的同时,又能够可爱得恰令人怜
况戍许久不曾这样近距离看过他的脸,一时忘我,不知今夕何夕,怔着半晌没动。
直到辛雪稚推了他一把,才如梦方醒,把人从地上拉起来:“你还好吗?”
“没事,去扶车吧。”
辛雪稚低头拍打身上的灰尘,听见况戍往车那边去了,紧接着,哐当一声,他悚然抬头。
就见况戍挺大的个子杵在那儿,左手捏着如濒死的蛇一般扭动的自行车,悲哀道:“车子报废了。”
说完的同时,自行车垂头丧气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辛雪稚:“你是在扶车的时候顺便给它斩了个头吗?”
况戍一脸无辜:“我也没使多大力啊。”
辛雪稚突然想起他不久前用一只手抱过一箱书的战绩,打探的目光在他左手上游走,那人已经走到他身边:“要不叫车?”
辛雪稚回神:“不用,反正离家也不远了,直接走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