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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第1页)

冷汗……我蒸桑拿时都没出过那么多的汗啊!

诗?还td的是五年前的,我上哪儿能记得住啊,我连五个月前说过什么话都不知道,五天前的……还勉强凑合。

“为臣愚钝,忘记了!”

我偷偷地捏着吓得开始抽筋的大腿根,想着要是实在行,撒腿就跑,老人说得好三十六计,哪一计也不如走为上计。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跑得过这皇宫内院的大内高手……

“忘了?朕记得爱卿记忆最好,可过目不忘的啊!何况是爱卿自己说过的话呢?”

爱元和的目光似冷箭一般,向我扫过。

“根据相对论来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永恒,许是臣以前的记忆力太好了,记得东西太多,累得大脑皮层抽筋进水,所以现在……变得什么也不记得了!”

不知道我的解释附不附合爱元和的心意?伸头也是一刀,退缩也是一刀,搏一搏了,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这种环境下,我也活腻歪了。

“噢,原来是这样,但不知……什么是相对论?”

爱元和,你不刨根问底你能死啊?相对论,这得去问爱因斯坦,我能记得住这个名字,还多亏讲这节课的时候,我为了补觉,没逃课,现在要让我解释,和逼我上吊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嘛……相对论,就是相对而言的结论!”

爱老伯,我不是有意误解你的定论的,你要是发火,三更半夜时去找爱元和,最好用你那伟大的头型和凌乱不堪的目光把爱元和吓驾崩了。

我也就解脱了。

黑夜给了黑夜一身的黑,我想利用这身黑,套一套木瓜的词,却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爱元和……早已经一身墨黑地给我织上一层天罗地网,网套我的词了。

此花不与群花比何九番外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从来我都是个很普通的女子,生于普通的家庭,有着掉到人堆里就找不到、适合做潜伏的面孔,还有一个前面平板后面也平板的液晶型竹竿身材。

和所有生于新社会,长在改革开放里的祖国花朵一样,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终因成绩普通没有考上高中,而是进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卫生学校,学了中医。

如果没有在那个夜晚,遇见景乐天,我想我的一生都会普通下去。毕业、找份工作、相亲、找个男人、嫁掉、生个萝卜头,一直到老,死去。

十六岁,我懵懵不懂,讨厌每星期学校布置下的大扫除任务,躲啊又躲,却终于躲不过,被班头抓去倒垃圾。

好大的垃圾桶,我不知道里面装了多少垃圾,死沉死沉的,终于把它推到垃圾堆的面前,以为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倒出来的……竟不是垃圾,上天捉弄,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大男人。

那一年十八岁的景乐天,是街边贩卖盗版cd,流里流气,毫无生活品味的小混混,而我,就是被这样一个男人,蒙蔽了视觉神经,毫无原则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抛却了将成为白衣天使的大好前途,成了满嘴胡话、整日街头游荡的小太妹。

混在细柳街里,打架斗殴,偶尔进进局子。

若是扣下我们的是大叔级人物,我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把景乐天踢过去顶罪,但若是扣下我们的是某位警草,呵呵……我会奋不顾身,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忧无虑,喝酒、闹事、火拼,跟着景乐天,今天加入什么斧子帮,明天a进什么砍刀派,日子如流水,从指尖划过,活得也就越是没心没肺。

景乐天是我那一世里,惟一的男朋友,初恋、初吻、初夜、初爱,如果不是后来我掉进了下水道里,怕是还有一纸初婚。

跟着景乐天时,我还小,未成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就是觉得找一个混大哥的,很牛x。

他每日里,骑一个接近报废的破摩托,很拉风地驮着我,满城里招摇,似乎想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叫何九的女人是他景乐天的马子,别人碰不得。

开始时,总是会觉得很好。

景乐天用卖盗版vcd的钱,带着我去吃街角那家最贵的自助餐。

为了对得起那几十元钱,我从来都是前一天不吃饭,让景乐天扶我进去,吃到最后,再由景乐天拖我出来。

那时的景乐天总是喜欢问我,最喜欢他哪一点,怎么仅仅三天的相识,就让我把一生都打包奉送给了他这个痞子。

口是心非,向来都是小女子的幼稚技俩。

我嘴上说着,最喜欢景乐天离我远一点,心里却想着让这一时刻天才地久。

如果人不长大,怕是永远没有烦恼,过了十八岁,我渐渐明白,我的人生从十六岁那年,就被那个垃圾桶里倒出来的男人毁得彻彻底底了。

既然命运如此按排,我也没什么好反抗的了,禀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法则,我决定再也不让景乐天混别人的门派,我要让他成为独顶一门的大哥,也只有那时,我才能算是真正的大嫂吧!

我不知道别人看过《河东狮吼》那部电影后,会总结出个什么狗屁结论,只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一个真真实实的道理:棒棍底下出贤夫。

然后,我用景乐天送我学拉丁舞的钱,报了一个跆拳道班。

“老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了?都已经有再了,谁能保证没有再再,毫不留情挥舞手里的鞭子……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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