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知遇计划在帝都待一周,参加完了谷信鸿的婚礼,顺道去帝都某高校公干。
车是借的谷信鸿的,一辆小跑,红色,有点儿骚气。
车载着苏南,到了昨晚的酒店。
陈知遇拉开窗帘,让外面阳光照进来。
指一指旁边的办公桌,“你就坐那儿写吧。”
苏南拿出笔记本坐下,一边开文档一边问陈知遇,“我写稿,您呢?”
“你还怕我闲着?”
陈知遇捞起一旁的笔记本,在床沿坐下,把笔记本摊在腿上。
苏南瞥一眼。
白衬衣,黑西裤,进屋的时候鞋袜脱了,赤着脚。
陈知遇平常的行事作风,不会让人往“病弱”
这层上去联想——而且她在他背上悄悄“侦测”
过,百分百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然而,他脚踝上有一颗很小的痣,顿时显得脚踝到脚背一线,有点病弱的苍白,以及……
禁欲。
陈知遇眼也没抬,“看够了?”
苏南脸一热,赶紧背过身去,“你是薛绍张易之……”
陈知遇挑眉,“我是谁?”
苏南正色,“我说,您就是我心目中的施拉姆,霍夫兰![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