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餐,胡春丽去挖土,辉仔跟柱子去上学,原芯则留在家里做鞭炮,直到十点钟,她才换上之前新买的衣服,等沈皓来接她去约会。
她挑了白衬衣加黑布裙的那套新衣裳,黑布裙刚过膝盖,露出她纤细白皙的小腿,白衬衣布料偏厚不会透,就是没啥设计不显腰身,她就把衣摆塞进裙子里。这样一来,她盈盈一握的小蛮腰跟傲人的事业线就凸显出来。
原芯看着镜中的自己,满意极了,她再给自己扎了两根麻花辫垂在胸前。清纯靓丽的面孔加上魔鬼身材,要是她是沈皓,肯定忍不住把自己扑倒,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能忍。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新买的皮鞋穿上,这时门口传来声音,她走出去一看,果然看到沈皓骑着自行车停在门外。
“你来啦!”
原芯急忙跑过去开门。
沈皓一直知道她很漂亮,即使以前粗布麻衣也掩盖不住她的美,今日穿上新衣服,更是好看得让他移不开眼。
她笑着朝他小跑过来,胸前的起伏因为她的动作而晃了起来,看得他有些口干舌燥,立马别开了眼。
“我今天好看吗?”
原芯臭美地问。
“好看。”
沈皓抬头,就看到她双手抓着麻发辫搭在胸前,让他的注意力又落在了不该落的地方,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那天她留他在房里谈判时不经意漏出来的春、光。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想下去,否则会闹笑话了。
“我把车放在你家院子里。”
沈皓边说边下车。
“我们不骑车出去吗?”
原芯不明所以。
沈皓:“不远,我们走路过去。”
原芯:“我们不是去约会吗?”
“不是,我们去喝喜酒。”
沈皓说完,又有些拿不定她心里的想法,立刻补充一句,“你要是不想去就不去,我过去走个过场就回来找你。”
闹了半天,原来今天不是带她去约会,是带她去喝“前任”
的喜酒。原芯果断地说:“去,你不是随礼了吗?当然要去,不吃白不吃。”
她从来都是直性子的人,沈皓知道她真的不介意,心里唯一那么点小情绪都消失殆尽。他把自行车推进院子里,然后跟她一起出门,朝沈家走去。
今天他们一起出席,等于把他们的关系公诸于世,原芯虽然有些担心会影响他,不过从胡春丽那里得知他最近因为组织生产队卖河塘泥在整个公社的声望很高,她也就不纠结了。
反正瞒也瞒不到几天,现在是农历七月,胡春丽是希望他们八月成婚的。
不过,现在在村里,他们也不敢太过亲密,只并肩走着,不敢牵手。
“我今天打算就随十块钱的礼,你觉得会不会太少了?”
沈皓问原芯。
换作是以前,他因为大哥,至少给沈旭一百块随礼,就当按照农村的彩礼水平,帮沈旭娶媳妇了。可现在他们彻底寒了他的心,他又有了原芯,当然什么都首先考虑她,不会像以前那样一个劲地补贴给他们。
“十块?”
原芯瞪大了眼睛,下一刻就拿出管家婆的架势教训道:“沈皓,你真是个败家子,我听我妈说咱沈家村喝喜酒随礼顶多就五毛,你现在给20倍,真嫌钱多我给你保管。”
“……”
沈皓讪讪地抓了抓头发,说:“我好歹是他小叔。”
“你把他当侄子,他把你当冤大头。”
原芯恨铁不成钢是说:“咱们最多给两块,剩下来的八块还能给我买新衣服呢!”
沈皓一听把钱剩下来能给媳妇买衣服,他不再犹豫了,直接翻出裤兜里的红包,把里面的一张大团结拉出来给原芯,然后重新塞了两块钱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