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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高炎定以为他要跑,正要去追,对岸的人海中突然窜起几道冲天的火光。

亮珠刺耳的爆鸣声、肉体炸开的闷响、恐慌惊惧的尖叫呐喊……此起彼伏。

高炎定怫然变色。

河岸边竖着的巨型花灯被火星燎燃,烈焰化为龙蛇不断游走。

瞬间,滚滚黑烟伴着漫天的烈焰席卷了整座坊市。

安宛城的上元灯会也在这场大火中化为乌有。

观灯的百姓死伤无数。

待到金鸡三唱、旭日东升,大火才堪堪被熄灭。

高炎定冠都松了,头被昨晚的火焰燎得枯黄蜷曲,脸上、衣衫上也全是火灼的痕迹。

周遭断壁残垣间不断有嘶哑的呻吟和哭嚎声,如同人间炼狱。

地面滚烫,靴子底因高温有些软化,高炎定却顾不上这些,一刻不停地奔走。

可走遍了偌大的坊市,检查过每一个幸存者、每一具焦尸,他都没能找到那祸害和涣涣的下落。

小郡主的仆从死的死伤的伤,剩余的几个连同高炎定留下的亲卫,谁都说不上来当时兵荒马乱时候孩子究竟去了哪里。

昨夜火势初现之时,高炎定便派人去封锁四门,以免纵火的贼子外逃。

由于人手不够,还连夜调了军队进来与城内的衙役官差一同扑火、救助伤患。

可直到现在,将城内里里外外排查了个遍,城门口严防死守,只进不出,偷儿地痞抓了无数,可真正纵火劫人的贼子却连一个活口都没能抓到。

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死士,眼看自己逃脱无望,便都义无反顾地咬碎了口中的毒药,以此保全机密。

倒是昨夜靠近过小郡主的偷儿被几个亲卫抓了回来,他们都是本地的惯偷、混混,几军棍下去便什么都招了。

说昨夜灯会刚开始那会儿,就有人找上他们给了些钱财要他们偷个小女孩身上的东西。

不拘是什么,只要能混淆视听,让女孩哭闹便算是成功了。

这些人只当对付的是一般富户商贾家的孩子,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这桩买卖。

高炎定怒火中烧,果然是早有预谋,借着灯会闹出事故,趁乱劫走涣涣。

凭白对个五岁的女娃娃下手,若说不是冲着他高炎定来的,没人会信。

他高炎定暂未娶妻,无儿无女,涣涣这个兄长的独女便是他的软肋。

他攥紧手掌,上头被火燎到的皮肉漆黑狰狞,他顾不上疼痛,对着漂满花灯残骸的河面默默祈求。

涣涣……还有景沉,一定不能有事。

那祸害喜爱涣涣,高炎定看得出来,昨夜火光未起的时候,对方就率先奔向了河对岸。

他一定是察觉到有人要对付涣涣才会这样做!

高炎定笃信,那家伙狐狸似的狡诈精明,又心细如,只要有他在,一定不会让自己和涣涣有事。一定!

他一边亲自带人搜捕抓人,一边又派了人出城去找,以免有所错漏。

然而没想到的是,就在两人的行踪依旧毫无头绪的时候,留守在王府的金鼓突然骑马来报,说他大哥竟然没死,还全须全尾地回到了王府。***金鼓所谓的大哥不是亲兄长,两人原本非亲非故,因小时候流离失所,被人牙子拉到云州贩卖,又一起进的王府当差,加上两人年龄相仿,便拜了把子成了兄弟。

他俩被当时的老王爷分派到了两个儿子身边做事,高炎定给弟弟取名叫金鼓,兄长高炎平便效法给哥哥取名叫了玉鞍。

年纪大一些后,玉鞍和金鼓俩兄弟因机灵聪慧,便被恩准去读书识字,还跟着去军营里学了些拳脚功夫。

玉鞍比金鼓有天赋,习得一身好武功,后来高炎平挂帅出征,他也随之去战场杀戎黎人,挣了军功回来,成了千户。

而金鼓拳脚一般,也志不在此,他更喜欢跟在高炎定身边为他打理杂事,便安心只当个小厮亲随。

四年前,高炎平在春猎中出了意外,随他左右的玉鞍也至此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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