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珏和老妈在客厅里聊了很久,总算是弄清楚其中缘由了。
遗产这事。
要想说明白就得追溯到贝珏的爷爷去世那一天了。
大概是三十年前吧。
当时爷爷得了一场重病,临终前叫上全家人聚在一起商量遗产的事情。
能继承贝家遗产的人正好就是贝家的三个孩子。
其中一个当然是贝珏的老爸了。
而另外两人,一个是老爸的哥哥,另一个是老爸的姐姐。
论辈分,应该就是贝珏的大伯和大姑了。
大伯和大姑当时都已经是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了,而老爸却是贝家里年龄最小的孩子,在爷爷去世时,他才刚满13岁。
分家产的事情,落在了三人的头上。
爷爷倒是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在询问过三人的意见和想法之后,决定把家里所有的资产均等分成了三部分,让三人自己选。
第一个选择是:继承家里的服装厂。
虽然是个员工数量只有十几人的小型服装厂,但因为做外贸生意,所以每年利润都有一两万元,算是很不错了。
第二:直接拿走7万元的现金。
第三:继承家里唯一的房子和土地使用权,外加1万元生活费。
……
要是以今天的视角来看,毫无疑问肯定是房子和土地使用权含金量更高。
但三十年前的滨舟市,可不像今天这般达。
当时正处于展的初期,因为经济太差,哪怕是市中心的房子也不值几个钱。
选择继承房子最多就相当于一个生活保障而已。
并且当时因为家家户户都有房子,根本就没什么可稀奇的。
而前两者呢。
考虑到物价的变化,3o年前的一万元,相当于今天的18~2o万。
当时能拿出7万,想想就知道是多么大的一笔钱了。
更不用说那个每年利润上万元的服装厂了,但凡认认真真经营几年,毫不夸张,轻轻松松就成富豪了。
然而这三个选择也不是随意制定出来的。
而是爷爷考虑到三人切身需要,能想到的最好的分配方式了。
大伯的性格浮躁,却敢拼敢闯,那个年代创业的风潮又十分火热,于是毫不犹豫就选择了继承服装厂,准备将来赚大钱。
而大姑当时跟男朋友准备谈婚论嫁了,一个准备嫁出去的姑娘家,也不想以后跟家里有什么纠缠,就选了7万元当做自己的嫁妆,然后一走了之。
最后年幼懵懂的老爸继承了房子和1万元生活费,虽然看着吃亏了一些,但也确实是年幼的他最坚实的保障了。
当时,这些可都是白纸黑字写在遗嘱上的,大家都满意地签名画押了。
可是……
十年之后,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
大伯那边,听说继承了服装厂之后赚了几年的钱,成了有钱的老板,开上了轿车,正当他满心欢喜地扩大投资,突然遇上了亚洲经济危机,一夜之间亏了十几万,一半的家产全部赔进去了。
随后几年又因为经营不善,最后不得不放弃服装厂,重回普通打工人的身份。
大姑那边就更惨了,带着一大笔钱嫁出去,结果却碰上了一个赌狗丈夫,一两年内全部的钱都被她丈夫输光光了,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离婚,一个人灰溜溜地回到家里投靠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