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那时候大伯挺有钱的,老爸也把老房子借她住过一段时间,两人也算是帮了她很多忙。
后面大姑重新找了个对象,生活渐渐回到了正轨,但也彻底跟有钱这事无缘了。
三个孩子之中,似乎就只有老爸是最幸运的。
老实本分的老爸,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赚了点钱,接着回家就把老房子拆了,重新盖了一栋出租楼。
结果正好就遇上了滨舟市经济腾飞,房价极上涨,同时也有大批外来务工人员来到这里打工,租房需求与日俱增。
成了土房东的老爸一边靠着收租,一边继续坚持工作,慢慢地赚了不少钱。
然后就认识了老妈,两人结婚生子,一切看起来无比幸福美满。
可谁能想到,在老妈怀着贝珏的时候,老爸在外出差时遇自然灾害,意外去世了,最后连遗体都没找到。
……
整个贝家像是遭了诅咒了似的,没有一人是有好命的。
而吕馨兰这个外来的女人,没有为贝家付出过多少努力,却顺理成章地获得了贝家遗留下来的大部分财产。
这能不叫人眼红嫉妒吗?
尤其是大伯一家,他们是曾经富裕过的,之后却一直在底层挣扎,眼看着吕馨兰这个外人日子越过越好,他们心理极度不平衡,于是便将心里所有的怨恨和嫉妒都泄到了吕馨兰身上。
一开始是在亲戚之间说些流言蜚语。
后面借着吕馨兰不了解贝家遗产分配的具体情况,开始在贝珏爷爷的遗书上做文章,说什么当初那么分配不公平之类的。
当时甚至联合了一大伙人把吕馨兰告上法庭,想要把她从贝家赶出去。
好在是有大姑的帮助,他们才没能得逞。
大姑年轻的时候吃了些苦,明白女人独自嫁入其他人家里的辛苦,所以对吕馨兰很是同情。
加上她二婚后生活困难,经常来老爸这里寻求帮助,基本上都是有求必应。
最后可能也是想要回报恩情吧……
大姑作为当事人之一,主动出庭作证,证明爷爷那封遗嘱是经过所有人签字同意的。
原告大伯一家,被法院当场驳回诉求,宣布结案!
从那以后,遗产这事基本上就盖棺定论了。
但法律这条路走不通,大伯一家人时不时还会跑来恶心一下吕馨兰,然后在亲戚之间传播各种毫无根据的谣言。
吕馨兰本来是想把他们给告上法庭的。
可是,造谣这个罪状,是需要原告列出相关证据才能胜诉的。
什么叫相关证据?
也就是说,你必须得证明他们说的是谣言,然后证明谣言的危害性有多大,最后证明谣言对你造成了多大的伤害与损失。
有了这些证据,法院才能给大伯一家相应的判罚。
然而,想要足够的证据,就必须得请那些亲戚来帮忙作证。
可她一个外来人,怎么可能跟那些亲戚关系好呢?
退一万步说,就算告赢了,在对方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前提下,顶多就是赔点钱而已,根本没办法把人给关进去。
法律上重大影响是有非常严格的判定的,不是你说重大就重大。
所以,这有什么意义呢?
吕馨兰又不缺钱。
费那么大劲,却毫无意义,这也是她一直以来习惯了默默忍受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