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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第1页)

见明宸还纠结这件事,司延安从塑料袋里掏了个东西,扣在他头上。

“什么?”

明宸一懵,下意识伸手摸,同时听到身边传来低低笑声。手上的触感毛茸茸的,他立刻意识到,这是个耳朵发箍。

“小黑猫别动,拍照片。”

司延安举起手机,从背面给他拍了一张,明宸脸直接红透了,举起手机对着自己看了半天。

还真是个黑猫耳朵,竖着的小三角,他头发抓得有点蓬,发箍的黑色绒面藏在头发里,耳朵跟真的似的。

“傻不傻啊!”

明宸抗议:“步行街又不是游乐园——”

“戴着,”

司延安笑道:“很可爱。”

一说可爱明宸就没话了,他最受不了别人说他可爱,他可以为可爱抛弃原则。

“对了,我给不可爱买了个礼物。”

明宸也在袋子里掏了掏:“猫碗。”

“你不是讨厌它么。”

司延安接过来,看了看。

“那也不妨碍它吃饭啊……”

明宸说着,把手机调了个静音。

没有镜头的普通街道,普通的天气普通的夜晚。

明宸自己都记不清又说了什么废话,反正挺没营养的,就图个嘴巴开心。

大半条街快逛过去了,他俩同时听到一声鬼哭狼嚎,周围有路人在笑,循声看过去,好像是路边有台点唱机。

有魔力的点唱机,不同的人站到他面前,会造成不同的效果。人群一会儿聚集一会儿散开,像规律升降的潮水。

灯笼很亮,正在鬼哭狼嚎的老哥唱歌一股子肉串味儿,明宸听了半天才听出是雪之华,顿时震惊,回头一看,他和司延安已经算站得很近的了。

“你去唱一个。”

司延安说。

“我不知道里面的歌我会不会……而且那个麦有点一般。”

“怕什么,摄像又不在。”

明宸被这个理由说服了,捂着耳朵等到大哥爽了,因为距离近一个箭步从他手里夺过话筒。

他还没动,屏幕上自动开始下一首,标题出现在屏幕上——《pillowtalk》。

“……”

妈呀,黄歌啊!

听到前奏,有对歌熟悉的路人提前鼓掌。

明宸偷偷看了一眼司延安,终于没有退出去,双手握紧话筒,将呼吸理顺,跟着歌词开口。

曾经有人评价过KeepCalm这个团,之所以能红得经久不衰,和出道前相对较长的练习生时期,以及几位成员的个人实力都有关系。

作为唱担的明宸,虽然身板儿小,却有不输给专业歌手的演唱实力。

只要音域在他能掌控的范围,他认真起来,会让所有人情不自禁地看着他,看着他,直到忘记一切。

很久以前陆芒就在采访里说过,明宸是KC成团时第一个确定的成员,因为当时每一个位置都有很多候选,只有他无可替代。

唱跳偶像团体,舞台固然重要,但唱担足够优秀,能把整个队伍带到一个新的高度。

而明宸,什么类型都能唱出灵魂,当时他甚至还没成年,只能说是天赋了。

现在也不例外。

明宸担心被人认出来,一开始是打算换假声唱的。他用“尾巴”

的微博小号翻唱到现在,都没人怀疑过这个假女神,现在肯定也安全。

但这首歌太欲了,欲得他口干舌燥,开唱前最后一秒,还是换回了本音。

短短三句,路人已经纷纷驻足,就像一颗突然有了引力的石头,把夜色都吸了过来,空气变得浓稠。

司延安单手插在兜里,捏着手机,久久没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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