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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书吧>八零娇娇女配要种田作者李清雪 > 第96页(第1页)

第96页(第1页)

  林耀抬头看着自己的亲娘:“为啥?娘,您不是喜欢小月吗?”

  “喜欢是一回事,让她当儿媳妇又是一回事,但凡一个做娘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找另外一半的时候,对方能够很好地照顾自己的孩子,可是小月根本不是顾家的人,她的能力太优秀了,国家和人民离不开她。

  所以如果你选择了她,就得补上这份,不仅仅如此,鉴于你们两人能力上的差距,你会被人嘲笑怕老婆、吃软饭。你想好怎么面对这些吗?”

  林耀脸色有些难看,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些,因为在他心底里,一直将沈灵月放在一个需要他保护的位置,未来的设想都是他怎么给她遮风挡雨,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人嘲笑怕老婆、吃软饭。

  “娘,我和小月能力上差距真的这么大?”

  秦香桂一听这话,就知道他没有考虑过她说的问题,不由庆幸自己得亏自己没有做无用功,于是在儿子的期盼下点了点头,不是她狠心破灭他的希望,而是差距在那里明明白白地放着呢。

  于是这天晚上林耀失眠了,他作为一个男人,自然不想要被灌上怕老婆、吃软饭,这样伤男性自尊的标签,可是让他放弃小月,他铁定不干。

  那唯一的路就是奋起直追了,可是他虽然有些自负,但是还有自知之明的,自己什么德行自己知道,而沈灵月的能力他更是深有体会,所以这辈子如果真要和小月在一起的话,他还真要吃一辈子软饭了。

  “妈的,不就是怕老婆、吃软饭吗,老子还真是怕定了,也吃定了,毕竟不是谁都有吃软饭的资本呢。”

  林耀在黑暗中摸了摸自己的脸皮,嗯,估摸着厚度挺可以的,足够面对流言蜚语了,不过自己该学的本事不能放弃,他虽然能力不敌小月,但是也不能让别人提起沈灵月的老公时,就只能用“一无是处”

来评价吧。

  秦香桂和李慧芳第二天看到林耀虽然顶着黑眼圈,但是精神头十足地打算又去找李桂成学做饭,她们两个不由相视一笑,这孩子看来已经有了抉择了。

  “娘,您昨天说您不大支持我跟小月好,是故意那么说的吧,我就知道,您这是在考验我,咋样,儿子这关过了没有?”

  “早着呢。”

  “您就瞧好儿吧,我铁定把小月给您娶回来。”

  望着林耀走远的身影,秦香桂笑骂了一声:“臭小子,倒是有点小聪明。”

  而被林耀惦记的沈灵月和着从京都过来的专家,以及平原省的专家一起,终于用植物纤维做成了一件防弹衣。

  说是防弹衣,就是真地防弹衣,不像现在的防弹背心,这防弹衣做成了一身迷彩服,就跟现在部队的迷彩服一模一样,不仅仅如此呢,他们还做了头巾,面巾,以及手套,除了眼睛和鼻子之外,穿上后人体几乎没有裸露的地方,真正做到了全身防护。

  而这套防弹衣总重量才一斤左右,对比现在国际上十来斤的防弹衣,重量几乎忽略不计,再加上它亲肤、有弹性,可以说领先现在最先进的防弹衣一千倍,一万倍,而且刚做好,就被京都的一号领导给要过去了。

  不过他老人家要过去可不是自己用,而是他本身作为军委主席,又真正地部队出身,自然关心和战士们安全息息相关的事情,迫不及待想要看防弹衣的作用。

  而送防弹衣去京都的时候,沈灵月作为主要研人员,也跟着去了,听说一号领导要亲自接见她,袁教授等人都为她高兴。

  而沈灵月自己也高兴,但是她高兴的原因和袁教授他们不同,她高兴的主要原因她的付出终于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的重视,而她享受生活的资本又厚了不少。

  京城作为华国的都,自然比起省城繁华了不少,不过在沈灵月看来,还是比较落后的,从街上的交通工具就能看出来,街上的汽车很少见,人们都出行不是步行,就是自行车。

  而走在街头的某些外国人,无不衣着光鲜,而且高昂着头颅,走在黄皮肤、黑头的人群中优越感不要太明显了。

  唉,作为华国的一份子,沈灵月看着都心酸,攥紧拳头,末世的时候黑头、黄皮肤的人,哪里受过这样的歧视,看来她除了努力挣生活资本之外,也要为国家做点什么了,比如用自己的天赋为华国挣外汇,让华国有资本投入科学技术的研。

  一路上沈灵月心中的念头一个接一个的,感觉自己的思想竟然升华了不少,她心中暗想,看来周围的环境对她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顾远四人、袁教授、凌连长都是妥妥的爱国份子,她在影响他们的同时,他们又何尝没有影响她呢。

  不大会儿,就到了一个古色古香的建筑内,经人介绍才知道,这里是一号领导生活工作的地方,她要见华国的最高领导人了,迟来的紧张让她的手心突然潮湿了。

  第49章大棚蔬菜

  “这就是咱们的大功臣沈灵月同志吧,果然是个好同志。”

  大领导看到沈灵月,便是满口的夸赞,不提防弹衣,就是灵草的现,不知道能够解决多少问题了。

  北边的游牧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华国头疼的地方,社会还好,他们也服国家领导,可就是太穷了。

  那里的生存环境太恶劣,草原随时面临着被沙化的风险,国家正头疼呢,这灵草可真是帮了他们的大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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