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林煜的身子虽没见好,也没见差,除了瞧着总有些憔悴;许是碍着自己真的精神不济了,又许是看出来戚景思躲着他,他没再提过书院的事。
日子便是这样,眼瞅着就入了夏。
不管戚景思是不是回家,林煜每日用过晚总要回房间忙活;左右闲着也是闲着,戚景思深怕哪天林煜再跟他提读书的事,总想多攒些银子,晚上空闲时便去县城里忙不开的酒楼做个临时的帮工。
他今天照旧去帮忙,却无意中听见用饭的客人说县里来的钦差一行已经走了。
“小戚——”
看着平日里勤快机灵的活计今晚已经连着摔碎了第三个盘子,酒楼的老板娘终于有些忍不住了。
“若是不舒服,便先回家歇着罢?你平时人就勤快,今儿这些——”
老板娘心疼地看着地上碎掉的瓷片,“红姨也不跟你计较了,权当抵了你今晚这一阵忙活的工钱。”
戚景思行尸走肉一般的游荡回家,他觉得自己一点也没想起言斐,只是脑子空空的,连脚下的步子都是轻飘飘的。
林煜在房中的书案前忙活着,出来倒水的功夫才瞧见没有点灯的堂屋里好像坐着个人影。
“景思?”
他试探性地唤了一声。
“小叔叔。”
戚景思恹恹地应了。
“今儿怎么回来这么早,不是说去酒楼帮忙了吗?回来也没一点儿动静儿,是出什么事儿了?”
林煜连着问话,却现戚景思怔怔地望着脚下尺寸见方的地方呆,好像什么也听不见。
他好像突然明白过来什么,浅笑着点点头,走到堂屋的角柜边,摸出了火折子点亮了小桌上的油灯。
“小言那孩子好些日子没来了。”
他走到戚景思身边坐下,给两人各自倒上一杯热茶,“你得空去替叔叔传个话,说叔叔炖了鱼头汤给他尝尝。”
“他已经——”
戚景思没有接过林煜递上的茶盏,只抬眼盯着林煜的时候猛然现自己眼前已经氤氲一片,“走了。”
从前在晟京,他是不可一世的尚书独子,身边的人都瞧不起言斐,觉得小瞎子满身铜臭气;言诚理再有钱也不是士大夫阶层出身,他的儿子怎么都不可能金贵,而戚同甫攀上了温晁礼,戚景思再混账也是贵族世家的孩子。
彼时他们就算在一个书院,也仿佛在两个世界。
可一朝天地巨变——
言斐三元及第,已经是炙手可热的科状元郎,一朝鲤鱼跃龙门,他跨过了平民阶层唯一一条通往士大夫之路的门槛;可戚景思已经只是一个码头搬麻包的挑夫,他同戚同甫说过,泥鳅自是该烂在泥里,好似一语成谶,他又跌回沛水河畔的淤泥。
他们之间好像自始至终都是两个世界,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过。
言斐走了,只要他回到晟京,他们之间隔着的只怕不止是千山万水;戚景思只肖看看面前的林煜便知道,那些家庭的压力,世俗的成见,哪一道槛都不容易跨。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