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敬亭颐敛眸,剑身啪嗒啪嗒滴落着鲜血。血味迅速蔓延开来,却又被迅疾的风吹散。
“这次出手略显犹豫,你在想什么?”
卓旸自树影处走出,抬脚将地上恐慌挣扎的重物翻了个身。
原来这重物,竟是个高壮的汉子。
汉子脖颈青筋暴起,喉管里的血喷了自己大半张脸,正像残损的风箱一般,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卓旸利落地抽出蹀躞带上别着的小匕首,猛地弯腰,那匕首便准当地刺入了汉子的心口。
人一下没了气。
卓旸垂眸乜着汉子的右腹,那处衣襟破裂,被鲜血洇成晃眼的血花。
“杀人诛心,你没听过么?”
卓旸嘲讽道:“官家要的是一具死尸,又不是半身不遂的活人。”
他擦净匕首,轻声说:“你不该分心。”
再抬眸发现,原来敬亭颐根本就没把他的话听进去。趁着他说话的空隙,这厮早把长剑收回了鞘。
敬亭颐淡然环望四周,血味被冲散不少,可肃杀气息仍旧存在。
他侧身,淡声道:“人是杀不完的。官家要走的这条路,阻挡者太多太多。你还是存些精力为好,毕竟我们还未曾接触到最大的刺头。”
今晚的风,吹得他清醒,也吹得他心里有些酸,有些累。
遂交代道:“剩下的几人,你去做了罢。”
朦胧月下,敬亭颐裹着一身髹黑夜行衣,身姿劲瘦挺拔,眉目寂冷,比及青天白日里,在浮云卿身旁温润清朗的模样,堪称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卓旸颔首说好,不过又问:“那你呢,你不会又要跑到祠堂里,朝祖宗絮絮叨叨罢?”
在没来公主府的二十余年里,每逢清明,这晚敬亭颐便会去一个破败的祠堂里上香。
那里供着他的列祖列宗。原本他是有情有义的,被官家选中后,要抛却亲朋,遗忘过去,成为一个杀伐果断,视人命如草芥的刺客。
今年他本可以回绝浮云卿的请求,可他没有。他跟着浮云卿,白天见了浮家的祖宗,夜晚还要给浮家做事。
敬亭颐喃喃道:“往后,我不会再去祠堂那里了。你做完事,把祠堂悄摸拆掉,千万不要叫官家起疑。”
卓旸眉梢一挑,不置可否,“你不去祠堂,那要去哪里?”
“回府。”
说着,敬亭颐抽出那汉子腰间藏匿的一封信,在卓旸惊诧的眼神中,掏出火折子,将信焚烧殆尽。
黑齑夹杂在纸钱中,一道在半空中挥旋。
旋即又蹲身睐着浟湙的河流,敬亭颐捋起衣袖,掬起一捧水,精细地洗干净手。确信甲面至手腕都没有血滴和血腥味后,方起身走开。
“这个时候,公主该吃宵夜了。我去给她做好吃的。不然她睡也睡不好,临了再埋怨我。”
骇冷的月色中,敬亭颐颀长的身姿穿破黑与白的交缠,独身走远。
有片纸钱恰好落到他的脚下。
今晚的纸钱都是浮云卿撒来的,他心里隐隐有种被窥视的快感,这种快感激着他做出什么动作。
往常他会继续奔赴树野,一剑封喉,看着一具具尸体倒下,空虚的心被黏稠的鲜血填满。
今晚,他属于浮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