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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页(第1页)

杜亦捷微沉着脸,只低声应了声,就替我在伤口处涂抹药酒。他的手劲挺大,有些粗糙,我咬牙忍着痛,抑制住呻吟,杜亦捷扶住我的肩,附耳问:“疼么……?”

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意识混乱地说:“没事没事……”

耳边传来一声苦笑。“你还是一点也没变。”

不只是褒义还是贬义。杜亦捷替我稍微料理了瘀伤,说:“医生再一会儿就会赶来了。”

我流了一身冷汗,浑浑噩噩地点了点头,想了想,才摆了摆手赶紧说:“不、不用了……其实那些人也没下重手,还是有点……”

这真是实话。杜亦捷眼神倏地暗沉下来,扶着我躺下,低声说:“先躺着吧。”

他正要站起来走出去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拉着他的手,急急说:“那个……”

他瞧了过来,我再次口吃起来:“这、这件事是因为——我想——”

杜亦捷像是安抚地坐回床边,将我的手放进温暖的羽被里,缓缓拍抚,道:“我知道。”

我突然有些脸红,到最后还得拜托一个比我年纪还小的人,这张老脸实在不知道往哪里摆,抬头,顺着床边的灯光,我这才发现他的眼角边有条细细的疤。乍看之下,有点像刀伤,延长至脸颊。“你别担心,我会处理好的。”

杜亦捷说:“我待会儿再来叫你起来。”

他拿起手机走了出去,声量极小,神色有些凝重,不知是在说些什么。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才发现方才把手机留在包厢里。后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受到了阳光的热度。杜亦捷背着光坐在卧房内的沙发,而后回头瞧着我,语气平和地问:“醒来了?”

仿佛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杜亦捷放下了报纸走来,边说:“饿了吧,我叫了海鲜粥,还是你想要点其他的。”

杜亦捷走到外头,没一会儿就走进来,手里还拿着托盘,放在床边,摆好了早餐。想来是看出了我的疑问,杜亦捷笑了笑,说:“昨晚医生给你检查处理了伤口,都没把你弄醒,睡的挺沉。”

我微愣地点了点头,抚了抚额头,猛地想起了一件事。“对了,程辰他……”

杜亦捷的神态依旧平静,从口袋里拿出一台手机,放到我眼前,说:“这是不是你掉的。”

我看了眼,急急点头,下意识地接过,低头一看——果真是一长串的未接电话,除了程辰的,还有白君瑞。我心一凉,正要拨打,却又被一手轻轻夺去。抬头瞧着杜亦捷,只见他将手机收回口袋,端起那碗热粥,低头说:“先吃一点吧,暖暖胃,医生说你的气色不是很好。”

杜亦捷舀了舀粥水:“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我有些呆滞地接过那碗粥。杜亦捷依旧是那身衬衫,前端的两颗扣子敞开,不知是不是因为个子的关系,不管怎么看,除了多了份沉稳内敛,那挺拔的身型仍有着往日的帅气。还有……海鲜粥的味道挺不错的。杜亦捷原来是想亲自送我,后来阿德走了过来,不知附耳说了什么。阿德瞧见我的时候,扬手友好地点了点头,和当年比起来,模样倒是没什么变化。“小祺,抱歉,我让人送你回去。”

我摆了摆手,原本想告诉他我自己搭计程车也行,杜亦捷这方面却是少有的倔强,看着我坐进车内,从车窗将手机拿给我,说:“记得要再去复诊。”

阿德从后头走了上来,说:“杜哥,底下的人报告说,您昨晚吩咐的事已经处理好了。”

杜亦捷应了声,做了个手势,司机点了点头。我在车上给程辰拨了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他惊叫暴吼的声音,然后又沉寂下来,原来他已经知道杜亦捷的事情。【胖仔,那你出什么事没有?!你等等,我现在就到你那里——!】“不、不用不用,你今天不是还有个任务要出。”

我下意识地碰了碰嘴角,已经处理过了,脸上的肿也消了点,只不过这模样要是给程辰瞧见,铁定没完没了。【那……哎!乱七八糟的!胖仔……】【是我不好,昨晚的情况——哎,我等遇见你跟你说清楚,总之,他奶奶的见鬼了。】我“嗯”

了一声,挂了电话,又打了通电话给凯萨琳,她二话不说就批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期。回到公寓的时候,保全汤姆少不得惊讶一番,两只眼睛盯着我,然后霍霍地挥动拳头,老说要替我教训那些混蛋。我苦笑着应付了他,脚步微虚地走回自己的套房。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什么地坐了起来,当下给白君瑞打了通电话。白君瑞一接电话便问:【小祺,你昨晚怎么都不接电话,事务所也说你没去上班,病还没好么?】我支支吾吾地答了几声,白君瑞仍是担忧地嘱咐说:【今晚我会过去,要是再不舒服我就送你去医院。你现在还好么?】我一听心底顿时一凉,赶紧说:“没、没事的,就是……今天觉得有些累才没去上班,你这几天不是很忙么,要筹办——”

我当下顿了顿。白君瑞这次来b市的主因是要替舒媛筹办订婚礼。【小祺、小祺……】“哦哦哦,怎么——”

白君瑞轻叹一声,说:【我这次可能会留在b市很久。】【你……搬过来我这里住好么?】【小祺,我是真的担心你。】我的手摸了摸胸前,猛地惊跳起来。【小祺、小祺,怎么了?】白君瑞急急唤了几声,我着急地回了句:“哦……没事没事,白大哥这些事我们之后再谈——就这样,我先挂电话了。”

我一合上电话,赶紧开灯低头找了找,一路从房间找到了玄关。还是没有。我突然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掉了。————————若真要说那坠子对我有多重要,其实也不尽然,要仔细追究起来,估计也是王筝两世来难得送给我一个值得纪念的东西。那是我高二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给我当作生辰礼物,原本只是个精巧的小挂饰——虽说有点像女孩儿的玩意儿,不过王筝打小的心思品味就比较不一般,喜欢的东西就和他本人一样,必然是漂亮细致的。有时候我不由得想,王筝当年之所以会做出绑架这种出格的事情,应该是心情忧郁和不安造成的。至于那时候他所说的梦,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心凉,姑且不谈。坠子丢了,我也不知从哪里找起。说句实话,心里头还真是有些落寞,怎么说都戴在身边好些年了。只不过,有一些东西,丢了也就是丢了,找也找不回来。这道理我上一世就明白过来,再说,未来估计和王任两家再也没什么多余的牵扯。这般想来,我心里果真释怀了不少。结果才刚释怀没两天,程辰这祸害就忙不迭地来找我,好在这次是来赔罪请客的。说起来,我有个少为人知的事——其实我并不抗拒甜食,甚至还有些喜欢。坦白说,以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看,爱吃甜食,总觉得有点丢面子,在他人来看,蛋糕巧克力什么的,都是女孩儿和孩子喜欢的玩意儿。我个人认为,这可能和我幼时教育有关。小时候我妈不怎么让我吃糖,整个冷冰冰的大宅里就只有我一个小孩子,我爸走了后,也不会有人想去买甜食藏放起来。好容易熬到了春节,我妈看了那红彤彤的喜糖总要闹上一闹,我每每拘谨地坐着,连抓把糖都得偷偷摸摸。说到这儿,我觉得该说件事。任三爷似乎挺喜欢小孩子。我记得老早以前,任氏主宅最为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在过节时。王家还有任氏分家的一大群人都会来拜访,任三爷这时候少说也会露上一面,一大群的孩子瞧见他乖得跟什么似的跟着,甜甜地叫一声“三爷”

。谁让任三爷给的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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