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庄良珍第一次目睹良骁杀人,但还是有点不寒而栗。
良骁拎着没死的那个脖子,好言好语的问:“我们要去武灵,劳烦你借我一匹马。”
“爷爷饶命啊!”
男人抱着脑袋哀嚎,一股脑说道:“我们就是普通的小贼,哪里养得起马,爷爷不嫌弃的话,我倒是还有一头驴,别杀我别杀我,我还有一头野猪,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带你们过去!”
“带路。”
“饶命……”
那人带他们来到一间又臭又脏的农舍,果然有头驴子,看着还算壮实。
又扒开堆在院中央的一堆腐朽枝桠,露出了一头野猪,似乎刚断气,庄良珍已经好久没吃肉,口水不禁往外涌。
良骁背过身。地上的男人悄悄往后挪,掏出刀,猛然行刺,却被一只更快的手捏住咽喉,轻轻一旋,脖子转向一个诡异的角度,倒下去的时候正好砸庄良珍脚边。
她捂住眼睛尖叫。
但那晚她吃到了世上最好吃的野猪,那是以后再也体会不到的无上美味,良骁把肉削成一小片,串在刀尖烘烤,烤一串她吃一串,一面吃还一面喂他,他似乎很喜欢她这乖巧懂事的模样,不时揉揉她蓬松的脑袋。
有了驴子,他们终于平安抵达武灵的驿馆,一开始驿丞还以为来了两个乞丐,待一看清良骁手中的令牌,吓得一个趔趄,慌忙命人整理房间准备酒席。
良骁又签了份公牒,那驿丞核对无误后牵出一匹棕马。
大齐有禁马令,对马匹的管制相当严格,规定八品以上才能乘坐马车,六品以上府邸方可配置一定数量的京马,而军队和二等以上爵位才有任意支配高大威武的战马的权利,所以,在大齐拥有马是身份与地位的极高象征。
当然,也会给有钱人一点特权的,比如各地票号、镖局或者做大买卖的富商,只要舍得银子还是能买到朝廷所批的通购令,用来买若干京马也不是不行。
而驿丞牵出的这匹明显不是京马,通身油光水滑,四蹄矫健,奔跑如雷,简直不像马,更像一匹巨兽。
这便是名满天下的良氏所出的战马。
尽管有了这么一个速度奇快的伙伴,庄良珍还是错过了崔世同,他并未在武灵等她。
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终又平安的返回上谷,那一年,良氏二房的五少爷刚巧外放至此,无可避免的,她渐渐认识了那个说话做事温温吞吞却心如蛇蝎的良二夫人,又遇到了邬清月以及谢氏姐妹。
对于女孩子之间的纷争,良骁表面上不偏不倚,实则心都偏向她,还帮她出坏主意,那是她这辈子最喜欢他的时候。
但她小看了充满嫉妒心的女人的破坏力,邬清月拿着从她房间翻出的□□,跑到良骁面前告状:“表哥你看,她真不要脸!”
太不要脸了,连这种书都看!
看这个就是不要脸?这个有什么不对吗?不就是千金小姐爱上书生的故事。当时她根本看不懂那些隐晦的艳词,其实邬清月也不懂,但她听家里的哥哥提过这本书,总结下来是非常香艳。
良骁自然是偏心她的,但同时也能哄得邬清月开心,这便让庄良珍心里不痛快。她并不懂“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
到底怎么了,明明是副很美的画卷啊,有什么不妥,他凭什么要哄得邬清月笑,这不间接承认她是个轻浮的姑娘!
及笄之后,日子还算太平,她记得那日是十五,良骁与她并排躺在院中藤架下的竹椅,一面欣赏月色一面聊天。
他忽然问:“你看那种书,能看得懂吗?”
她实话实说,似懂非懂,就顺道问了其中一句是什么意思。
良骁说:“你过来,我告诉你。”
她以为他要玩什么把戏,一挪一挪的靠了过去。可是他的神情忽然变了,狰狞而凶狠……那一夜,他把她看不懂的句子用行动解释了一遍。她哭了好久,不停喊骁哥哥骁哥哥,可她发现越是这么喊他就越兴奋,越兴奋便越凶狠,她终于看到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
庄良珍猛然睁开眼,原来天已经这般的亮,金茫茫的光线穿过云烟一般轻薄的床幔,这里不是沧州,也不是上谷,而是余尘行在京都的私宅。
这一年她十六岁。
即将以微末之躯撼动一个庞然大物般的家族。
“美人,醒啦。”
余尘行嗓音微哑,满目戏谑。
丫鬟们端水进来伺候,又欠身退出。
昨晚满以为流浪狗似的女孩子会对自己痛诉被良骁抛弃的日子,再不济也该脆弱的倚他怀中伤心流泪,谁知她竟闭目一动不动,推了推,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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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的取水方法是在一篇野外生存技能里看到的,好像利用了土壤与空气的湿度,当然设备不是琴弦而是塑料管,古代没有塑料你们懂得,所以我换成琴弦,技术帝们表跟我较真哦。还有个方法是用塑料袋,这个更简单有效,但古代也没有塑料袋,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