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红似懂非懂的抬手挠了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我听大娘子的!她让我做何我就做何,没有二话。”
忽叟被忽红这话噎了个好歹,只觉自己刚才白交了,但还是提点道:“嗯,你能做到这点也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够聪明,为奴的脑子不太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
想到此,忽叟摸着下颚心道:这大娘子选人的眼光倒是不赖,就不知道她是否也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俱亡,膝下就这么一个女儿,所奉之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府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家主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主母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在鼻下掩了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下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
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她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见林知皇神色格外认真,遂收起了打趣的心思,惊讶道:“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这模样可有失体面啊!况且她粗手粗脚的,岂能伺候人?仔细别伤了你。”
忽红作为一名女郎,却生的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再多看两眼林知晖都觉得他眼睛要受伤了。
忽红闻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她不想让大娘子因她而失了体面。
忽红如今很喜欢林知皇,一想到将要离开林知皇,面上立即便露出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此处的人可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林知皇余光瞥见忽红面露难过之色,抬手安抚地摸了摸她的脸颊,轻声道:“容貌乃天生,无需他人喜欢,自己喜欢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何。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竟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不曾现的?
想到此,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忽红一番。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见林知晖闹起了小孩脾气,抬看他强调道:“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不许欺负她。言语欺负也是欺负。”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林知皇闻言,顿时轻笑一声道:“你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
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也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听林知皇如此说,顿时心满意足了。被安抚到的林知晖眸中立即带上了些许笑意:“阿姊,你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阿弟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