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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1页)

「你们在说什么」无意间听到谭文初和路迪安的对话,华叔大叫起来。谭文初回头,不满地看向华叔,「身为老人家,您怎么可以躲在楼梯拐角偷听年轻人谈话。」「你说谁是老人家!」「好吧,好吧,长辈。您怎么会在那里」「我只是刚好走到这里,」华叔说着快步走下楼梯,来到路迪安身边,「小安,你刚才在说什么」「哦,」路迪安扬了扬手里的资料,「我想要文初教我开车,不会开车太不方便了,如果我学会就可以自己上补习班上课。」华叔怪叫,「不,不行,绝对不能让他教你开啦,他专开快车,他不是个好老师。」谭文初故意用幽怨的声音反驳道:「华叔,你怎么可以这样评价我,再怎么说我也是得过赛车奖的人。」「所以才不能让你教,」华叔马上劝说路迪安,「小安,你现在外出还是要带保镖,这一点必须要答应我。另外,要学车可以让家里的司机教你,或是报名去驾训班学习,总之,跟谁学都行,就是不能认少爷当老师。」路迪安侧过脸,打量了一下一脸窘样的谭文初,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不公平,华叔。」「什么不公平!我说不行就不行。露薇走的时候再三嘱咐我要好好照顾小安,我可不能把小安交给你这种危险分子。」听到谭文初已经升级为「危险分子」了,路迪安大笑出声。找些理由将华叔赶走之后,谭文初喘着气坐下来,不甘地说道:「真是,把我形容的那么不堪。」「华叔关心你。」「我想教你,除了开车,我还可以教你打球、骑马、射击、滑雪、跳伞,还有西洋击剑和功夫,所有我会的我都可以教给你。」「还有跳舞。」路迪安眼睛一亮。「对,还有跳舞。」「说定了。」路迪安伸出手来,示意谭文初和他握手做为约定,当双手交握,谭文初稍一用力就将路迪安带进怀里,两个人拥抱在一起。尾声这一天,谭文初下班回到家,上了楼进到自己的房间,他看到路迪安正坐在书桌后面写功课,望着恋人皱眉扁嘴一脸认真对着习题的模样谭文初不觉想笑。「小安。」「啊,你回来了。」路迪安搁下笔跑过来,勾住谭文初的脖子挂在他身上。「小安,我有样东西给你看。」谭文初带着路迪安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来。「是什么?」路迪安兴奋起来。谭文初从公事包里取出一份档,递给路迪安,路迪安接过来,翻了翻,突然瞪大眼睛把档甩回给谭文初,「喂,你是不是想要恶整我,明明知道我现在英文还没学好,干嘛拿英文文件给我看。如果真想帮我提高,不如多送一本字典。」谭文初露出抱歉的笑容,「啊,对不起,一时忘记了。」路迪安把档拿回去,「到底是什么,你直接讲给我听好了。唉,我还以为你是要送我新的花种。」「我觉得这个比花种要好。」谭文初伸手搂住路迪安的肩膀,一副要和他分享好东西的样子,「我买下了一座小岛送给你。」「哎,」路迪安一时间没有明白过来,表情很茫然,「什么」「一座岛。」「岛」「是的,是希腊附近海域的一座小岛,岛上植被丰富,树木很多,并且有一个半月形的海湾和非常美丽的沙滩。岛上的别墅在山崖上,二层高,一共有七个房间。这座岛离陆地距离适中,可以用船或飞机送去食物和淡水,别墅里有太阳能装置和海水净化系统,总之,非常适合渡假或是长期居住。我想你一定会喜欢。」「我的」路迪安问道,声音颤抖起来,看着谭文初的眼睛。「哦,当然,当然是你的。」「哦!」路迪安欢呼一声,扑过去抱住谭文初,「谢谢你!」「你喜欢这份礼物就好。」「一定很不便宜。」路迪安住开心之后想到了现实的问题。谭文初把领带拉松,点头道:「是,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我必须要努力工作,替我老爸打工才行。」「真的送给我一座小岛」「是。早就想送给你了。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也不是那么容易。现在手续齐备,这座小岛已经在你的名下。」「可以去看看吗」路迪安迫不及待想要看看这小岛。「当然。如果你想再加添一些设备就告诉我,我去办。」「现在」看着路迪安期盼的眼神,谭文初一跃而起,「我叫他们准备飞机。」「你有飞机」路迪安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飞行是他永远的梦想,天空是他最最憧憬的地方,只要和飞行有关的事物都能让人鱼兴奋。「是啊。」「为什么我没有看到过」「因为停住机场。起飞和降落都需要跑道,没有办法随便停在别的地方。」「你会开吗」谭文初点头,「会。不过我们现在要乘坐的这种飞机我开不了,小安,真的要现在出发吗」路迪安站了起来,人鱼一直希望能有属于自己的一座岛屿,可以自由地在那附近的海域漫游,然后回去,不必担心其他生物的伤害,而且可以天天享受阳光,看到花朵。「你对我太好了……」路迪安抱住谭文初,把脸埋进他怀里。抚摸着路迪安的黑发,谭文初微笑,「我对你好是应该的。」「要收拾什么行李吗」路迪安问道。「嘘,」谭文初竖起食指挡在唇边,「让华叔知道我们哪里也不用去了,乖,悄悄的,好像要散步那样出门,等他发现的时候,我们已经飞到印度上空了,到那时他就没脾气了。」路迪安偷笑,两个人都露出好像要恶作剧的孩子那样的表情。「小安,买下这座岛我还有一个目的。」「什么」「如果可以,我希望你的族人偶尔也可以来岛上小憩。我明白,你们散居是为了保住性命。不过我想,就算是人鱼也会有游累的时候,这座小岛很安全,你的族人可以把它当作休息的地方。」「谢谢你!谢谢你!」知道谭文初爱他的同时也愿意照顾他的族人,路迪安不知道要怎么表达他的谢意才好。「嘘,如果要走,我们马上动身吧。」「好,好。」路迪安拉着谭文初往门外走去。「你们这两个不听话的家伙!」当华叔知道这两个人悄悄离开去遥远的小岛,已经是好几个钟头之后的事情了。《全书完》番外:忘不了我叫沈楚天,是个员警,每天和刑事案件打交道。这是一份需要有极强心理承受能力的工作,总是看到社会的阴暗面和坏分子,有些人做员警久了,会对人性失去信心,但是我不会,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且在工作中我得到很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我喜欢当员警。我打交道的并不是普通的犯罪嫌疑人,确切的说,他们都不是人,我说的这可不是什么骂人的话,因为——我是妖兽刑警。我做的工作和普通刑警有所区别,每当我看到亲手逮到的犯罪嫌疑人露出本来的面目,高大的胖子变成一只小瘦拘,又或者弱小的男人变成一头大白猪,这场面实在是滑稽。员警的工作具有危险性,而且没有时间限制,突发事件总是说来就来,我们总不能规定什么时候可以抢劫什么时候不能,因此我没有多少私人时间,当然,也就没有什么时间去交女朋友。感情需要时间来培养,问题是我的家人可不这么想。他们总以为是我那随性的态度吓跑了女孩子。其实,不是不想找到伴侣,可是,让别人为了我提心吊胆,天天看电视新闻才能知道我在做什么,这……我是个个性散漫的人,自由惯了,讨厌约束。我的朋友冷星魂说没有什么事物能让我「定」下来,他的话我并不完全赞同,不过我也承认,我觉得,能吸引我目光的东西,哦不,是人,不多。直到有一天,我见到了他。那是一只跑来报案的小狐狸,是,他是妖兽,我从冷星魂那里学习到了分辨妖兽本体的能力,不过看到这只小狐狸的时候我不太确定他到底是不是,他的模样有点像狗,应该说是狐狸狗,就是有着卷起来的毛蓬蓬的大尾巴,尖耳朵,身体娇小玲珑又有些神经质的那种狐狸狗。当然,这只小狐狸并不神经质。当我看到小狐狸的人形时,我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我的记忆力相当好,可以称得上是过目不忘,这只小狐狸让我有熟悉感,我却实在想不起来曾经在哪里和他有过一面之缘。这种熟悉感让他在我眼中显得与众不同。他,莫语伦,长得很漂亮,容貌就有如狐狸家族一贯的俊秀清丽,明明是男人,眼睛和嘴唇却十分妩媚。只是看起来神色憔悴,好像一直处在营养不良的状态下。这只小狐狸显然没有注意到他其实很美,也许,他并不在意,因为我发现他没有表现出狐狸家族通常对人的那份轻浮放浪,相反,他很纯真,清澈明媚的黑色眼眸干净得好像雨后无云的天空。多么特别的小狐狸。看到小狐狸的刹那间,我突然觉得,也许有个家是一件不错的事。如果我想要有个家,想要有人在家等我的话,我希望是这只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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