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的谈判,双方就军事分界线问题初步达成了协议,但在停战监督问题上,双方出现了严重分歧,形成了又一轮尖锐斗争。
11月27日,一进入这项议程,中朝方面的代表就提出以下5项原则建议:
(1)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包括陆、海、空军的正规与非正规的部队武装人员,应自停战协议签字之日起,停止一切敌对行为。
(2)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应于停战协议签字后3天内,自非军事区撤出。
(3)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应于停战协议签字后5天内,以军事分界线为界自双方的后方和沿海岛屿及海面撤走。如逾期不撤,又无任何延期撤走的理由,则对方为维持治安,对于此类武装人员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
(4)双方一切武装力量不得进入非军事地区,亦不得对该地区进行任何武装行动。
(5)双方各指定同等数目的委员,组成停战委员会,共同负责具体安排和监督停战协议的实施。
美方则坚持停战后要到对方后方去进行空中和地面的“自由视察”
。对于这种干涉内政的措施,遭到中朝方面的拒绝。
会场上,经过近一周的激烈争论,可以看出对方主要顾虑中朝方面会利用停战增加自己的军事力量。
为了解除对方的顾虑,不给他们借口,而又不致形成双方对对方内政的干涉,所以在12月3日中朝代表又提出了一个补充建议,即把停战后“双方不从朝鲜境外以任何借口进入任何军事力量、武器和弹药”
作为一项重要保证,并把监督措施分为两部分,即对非军事区的监督由停战委员会直接负责,对非军事区以外的后方监督交由中立国监察机构负责。
这一建议提出之后,对方不知所措,毫无准备,只建议会议转入小组讨论。显然,他们要争取时间请示华盛顿。
拖了9天之后,12月12日,对方才拿出一个对案,勉强同意中立国视察后方口岸的原则。但是一方面坚持要大量地轮换部队并补充武器弹药,另一方面却为达成停战协议设置了一个大障碍,即提出要禁止朝鲜境内飞机场和航空设备的恢复、修建与扩充。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是不可能允许限制自己国境内的设施的。
中朝代表说,我方不能同意你方限制机场设备的建议,我们在这个问题上所决不能让步的是我方内政的不受干涉,至于我方进行或者不进行这一种或那一种设备的建设,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对方说,这种干涉现在我们就以我们的军事力量进行着。“现在我们正在干涉着你们的内政,你修飞机场,修好了,我给你炸掉,你再修,我再炸!”
当时出席会议的我方代表解方气愤极了,当面斥责对方,他说:“你们这种血腥逼人的好战分子的理论荒谬到不值一驳,你们应该知道,即在你们使用军事力量狂轰滥炸、大肆破坏的时候,你们也不能干涉我们的内政,妄想干涉也没有干涉得了。你们使用军事力量不能得到的东西,却企图用谈判的办法得到。我坦白地告诉你们,你们永远也不会得到你们使用军事力量所得不到的东西。”
美国代表无耻地说:“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完整的主权,完整的主权既不存在,又何必斤斤计较于主权的完整和内政的不可干涉呢?还是请你们忘记主权、内政这些支离破碎的名词吧!”
中朝代表严正驳斥说:“这正是你们美国统治集团企图称霸世界的野心的露骨表现,你们企图侵略别的国家,因此你们就否认世界各国还有什么主权。但是,你们不要忘记,你们这种称霸世界的妄想已经在这个世界的不少地方碰了壁。因为,在这些地方不仅有主权完整的国家,而且这些国家还拿起了武器为保卫自己的主权,为反对外来的侵略、干涉而英勇斗争了。”
在这种僵持的局面下,美国企图再次施加压力,可是战场上它已经不可能有多大的作为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总结了前一年粉碎敌人夏、秋季攻势的经验,大力加强和巩固了现有阵地,开始以各种战法杀伤和消耗敌人。就在夏季防御作战后期,全军全线掀起了大规模的构筑坑道工事的热潮。我军利用这些工事,以劣势装备打退了现代化装备的美军的多次进攻,杀伤了大量敌人,使战线始终稳定在“三八线”
南北地区。最后美第8集团军司令范佛里特也不得不承认:“虽然‘联合国军’的空、海军尽了一切力量,企图切断共军的供应,然而共军却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顽强毅力把物资运到前线,创造了惊人的奇迹。”
1952年2月6日,停战谈判举行代表团大会。中朝方面代表建议:双方在停战协定失效后3个月内,各指派5名代表举行政治会议,讨论以下问题: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的问题;和平解决朝鲜问题;与朝鲜和平有关的其他问题。讨论中,对方首先企图避免明确提出举行高一级政治会议,其实质就是想使这项议程变得毫无意义。
经过10余天的讨论,2月16日在双方代表团大会上,我方代表为了打破僵局,又提出如下修正案:“为保证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3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
这一修正案经过多次协商,终于在2月17日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