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他的生意之道!
价值对不对等,在集市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所取与所需。
只要弄明白这一点,什么都好解决。
而以老黑对集市的掌握,还真没什么办不到的事儿,也没有赚不到的点。
不过今天,他遇到了挑战!
“老板。”
撒去集市各处的眼线,回来了一位。
“有件货物,挺扎手。”
“哦?”
老黑显然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满不在乎道:“我在集市经营二十年,还从不知扎手为何物。”
回来的眼线笑道:“那当然,集市上,谁不知黑老板,是咱这儿的大秤,天底下,就没有您处理不了的买卖。”
“呵,以后少学中原人奉承的词儿,我不爱听。”
“是是是。事情是这样的,莫老三那儿,来了批新货,其中有中原人。”
老黑嗤道:“把他领城北去,咱家失心疯的火罗王,不是一心想耕种么?中原人往那儿打,最好不过。”
眼线为难道:“若是寻常中原人,我便领去了。可这俩……太特殊。”
“怎么个特殊?”
“是和尚!”
老黑一愣,眉头皱了起来。
果然不好办!
谁不知道和尚,乃天底下最懒之人!
宁肯四处化缘,也不愿劳作动手!
“那就卖给吐拂人!他们不是想改善血脉,让后代变聪明点么?你就说中原人最精明,尤其当和尚的,那更是鬼的一批!”
眼线挑个拇指,万分佩服的去了。
老黑本以为,这事儿算告一段落。
哪知转过来的第二天,吐拂族带着俩和尚,找上了门!
“我们,要退货!”
吐拂人说话从不拐弯抹角,性子直极了。
老黑瞅了两个和尚一眼,纵使以他的城府,也不免骇一跳。
这两位,一个身高体壮,脑袋更是出奇的大,手里还拎着铁锹,模样生的凶神恶煞,双眼满是戾气。
另一个倒是正常匀称身材,但身上却背着个脑袋冒火的半人之物,也不知是尸体,还是故意打造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