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擅自做主,拿刀换了一筐回来。”
严老大夫仔细观察完果子,又扒拉开垫着的叶子,突然出惊喜的声音:“咦,这怎么还有一株人参?”
“什么参?”
络腮胡正在掂量着抢哪个手下的刀,就看到黄澄澄的野果中,混着一株掌心大的人参。
“这,这是百年老山参啊!”
陈大夫激动得胡子都在抖,“沿途连个白萝卜都挖不着,小袁居然能买来老山参。”
“公子果然洪福齐天,有大气运。”
络腮胡也是满脸诧异:“我没买啊。一筐野果换一把刀,根本没提到山参。”
百年老山参,在任何药铺,都能卖到一百两以上。
“别是小娃娃不识货,当野草根了吧?”
说完,其他人都投来了看傻子的嫌弃眼神。
络腮胡自己也觉得离谱,但谁家会把这么贵重的山参交给孩子保管。
“确定无毒,就入药吧。”
脸色苍白如纸的少年看向南行的队伍,沉吟片刻道,“苏牧,将程大牛一家人的样貌都画下来。”
他受伤数日,无论野果还是山参,都有益处。
“属下遵命。”
络腮胡身后一人应下。
“袁朗,送给那个小丫头。”
少年手腕翻转,掌心是一柄精致小巧的匕,“去回。”
此去北境,他们与南下逃荒的难民,谁能活得更久,尚未可知。
尽人事,听天命吧。
“大牛,先停下。”
程大牛听到萧崇的声音,回头就看到策马疾驰而来的络腮胡,一眨眼就到了跟前。
袁朗抱拳:“程兄,老丈,小娃娃何在?”
程小棠从牛车里探出头,对着络腮胡眨眼暗示:“这里,不用谢!”
大叔,心里感谢就行,可千万别提什么野山参!
“主子很喜欢野果,命我来送谢礼。”
袁朗取出匕,刻意抚过刀鞘:“小娃娃收好,这可比大刀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