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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页(第1页)

  刑应烛上岸的地方是鄱阳湖的北部湖区,地方颇大,盛钊浑身湿漉漉地跟着他走了大半夜,直到连衣服都走到半干了,才在晨光微熹的时候遇上了早起捕鱼的渔民。

  盛钊好说歹说,才让渔民相信他俩是出来旅游,结果皮划艇在湖里漏了气的倒霉驴友,把他俩用皮卡重载回了村镇里。

  “小年轻就是乱来,这怎么能自己划船呢,鄱阳湖多大啊。”

渔民大叔四五十岁,脸也有点凶,虽然是帮了他们的忙,但看起来像是忒不情愿,一边开车还要一边叨叨:“亏得会游泳,要不然不是白送命?”

  这种对外交际的事儿,盛钊是不敢指望刑应烛的,他打了两个哈哈,陪着笑说了两声是是是,末了下车时,还用刑应烛的账户给渔民大叔转了二百块钱辛苦费——亏得刑应烛自己的通讯设备没跟着一起牺牲在水底,否则他俩人现在就得举着个“旅游不幸丢失行李,求好心人施舍二百块钱坐车回家”

的牌子去火车站乞讨了。

  盛钊不像刑应烛一样,从水里转了一圈上来还没事儿人一样。他先是在当地村镇里随便买了套干衣服换上,然后才用刑应烛的手机定了机票,跟他一起坐城际公交转到市里,最后才从市里打车去了机场。

  盛钊跟着刑应烛这么折腾了一大圈,好容易才在下午两点多钟的时候降落在了商都机场。

  他下飞机时,只觉得自己整个人浑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每一块肌肉都叫嚣着要造反,走一步颤三下,好容易才把自己塞进出租车里。

  “师傅,开区福兴路碧园小区。”

盛钊说。

  从上车开始,刑应烛就抱臂靠在了车后座的车窗上闭目养神,盛钊坐在副驾驶,偶尔回头偷瞄他几眼,都见他维持着那一个动作,像是睡着了。

  车窗外明亮的阳光洒在他身上,连带着将刑应烛身上的黑色呢绒风衣都映成了深棕色,他苍白的脸在阳光下像是一块雕刻精致的冷玉,看起来有一种难以言明的脆弱感。

  然而盛钊自己清楚,这不过是他颜值给人带来的错觉,刑老板一旦睁开眼睛开口说话,那可是大杀四方,说是能以一当十都保守。

  车辆从商都市区连接机场的环城高驶下来,逐渐汇入市中心的主干道。

  进了市中心,车就慢慢降低了许多。出租车时不时还会等个红灯,或避让个行人,走到市中心车流汇聚之处时,也会堵那么一小会儿车,放眼望去都是红色的刹车灯。

  若是换了平常,盛钊这时候八成早跟司机说换条路走了,然而今天他却什么也没说,反而有种享受这种被人类包围的感觉。

  周遭的人和车渐渐多起来,盛钊在这种熟悉的人类社会里重找回了安全感,心里也渐渐安定了。

  阳光也好,火光也罢,光亮天生就能让人觉得安全,盛钊整个人放松下来靠在椅背上,心里长长地舒了口气。

  要不是刑应烛现在就坐在车后座上提醒他,盛钊恐怕真的会觉得头天晚上的午夜惊魂都像是一场梦。

  思及此,他不由得又回头看了一眼刑应烛。

  说来奇怪,在大白天看他时,盛钊还真的很难将他跟头天晚上那条能把妖龙咬得半死的大蛇联系起来。

  ——看着一点也不凶,盛钊想。

  第24章英雄救美

  出租车晃晃悠悠,走走停停,盛钊被午后的日头晒得昏昏沉沉,最后连自己都在出租车上睡着了。

  他最后是被刑应烛推醒的,睁眼时刑应烛已经扫码付完了车款,正不耐烦地站在副驾驶外面等他。盛钊条件反射地精神一凌,瞬间从朦胧的睡意中脱身而出,忙不迭地推开车门下了车。

  不歇着的时候还感觉不出来,短暂的休息过后,盛钊只觉得自己像是个没上机油的老式拖拉机,骨骼关节嘎吱作响,活像是个从里跑出来的低等僵尸。

  他苦中作乐地琢磨了一下,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现在八成跟张开胜也没啥两样了。

  而且最令盛钊心里不平衡的是,明明当时在水边吐血的是刑应烛,结果他现在反倒没事儿人一样,闲庭信步,悠闲得仿佛只是去出门小区门口小卖部买了包泡面一样。只有他自己累得像条死狗,一步三挪蹭地跟着刑应烛往家走。

  要不是迫于刑应烛的淫威作祟,盛钊恨不得扒在他身上,让他拖着自己回家。

  没事,没事,盛钊在心里自我洗脑道:万里长征近在眼前,没剩几步路了,等回去就能好好睡一觉了。

  盛钊怀揣着这个信念,硬是一步一洗脑地把自己挪到了公寓楼门口——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或许是本命年流年不利,倒霉事儿都是连锁攻击的原因,盛钊这点微小的愿望还是落了空。

  因为公寓楼门口不远处站着个男人,他像是个拦路抢劫的当代土匪,当当正正地堵在了楼门口,似乎是早就在这等着刑应烛了。

  而盛钊之所以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并不是他真的被刑应烛传染了什么未卜先知的能力,而是面前的这个男人——他身上背着一柄非常扎眼的剑。

  盛钊长这么大,对此等武器的直观了解一般只存在与公园里练太极剑的大爷大妈。但那些大爷大妈手里的都是平平无奇的基本表演用具,比起面前这位特立独行的哥们儿来说,简直能称得上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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