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女孩低头安静地做着手工活,穿着最家常普通的格纹衬衫,睫毛浓密纤长,在脸上投出淡淡的阴影。
明明年纪比她小,可是周身气质沉稳,内敛安静,是她长这么大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孩子了,她娘家是隔壁大队的,他们大队人多,李媛媛从小爱跑爱玩,哪些地方哪些人她都一清二楚,即便是县城省里,她也跟着她大哥二哥一起去过好几次。
都说城里女人时髦会打扮,可是在李媛媛看来,即便城里女人穿着最新款的布拉吉,脚上蹬着苏国进口的小皮鞋,挎着再好看的小皮包,也比不上此刻不施粉黛,坐在这乡下小院子里的林窈。
她读书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样的场景,可是李媛媛心想,如果她是男人,肯定会喜欢林窈。
又好看又温柔,做饭还好吃,身上还总是香香的,害她天天都忍不住想往她身上扑。
同时也在心里嘀咕自家爹妈,看看人家父母咋这么会生,人家就跟那戏文里的千金小姐似的,她就像那小姐家的烧火丫头!
完全没得比!
回头回娘家必须从她妈那里抠出一块布来,馋她老久了。
李媛媛在心里暗自握拳,必须搞过来,然后去做件新衣裳去!
人靠衣装马靠鞍,她没有窈窈长得好看,但是外表多捯饬捯饬还是有必要的。
她家二牛哥虽然看着是个愣头青,但是她可清楚得很,有次她穿了一件红色的确良,白天就老感觉二牛哥眼神老往她身上瞟啊瞟的,她心里当时还美滋滋呢。
结果到了晚上,这大黄牛跟吃了大力丸似的,劲儿全使她身上了,第二天差点没下得了炕,害她嗓子都差点喊劈了。
到后来二牛哥直接全程捂着她嘴,害她第二天脸上还有好几根红色的指印!
虽然她也很享受就是了,嘿嘿!
“窈窈,我昨晚听我婆婆说有人要给你说亲啊?”
李媛媛凑近了林窈挑了挑眉,“咋样,你见过本人没,长得怎么样,你这么漂亮,那男方可不能太丑了,不然多不般配啊!”
“是有这回事,不过我叫我妈给拒绝了。”
林窈想了想,回复道,“没见过,不知道高矮胖瘦。”
说完学着李媛媛挑挑眉,促狭道:“怎么才算好看,在媛媛姐眼里,是不是二牛哥这样的才最好看呢?”
李媛媛故意虎着脸:“窈窈,你学坏了,敢开我和你二牛哥的玩笑”
,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解释道:“其实那会媒人刚来说亲,我真没看上你二牛哥,那会儿想着自己要找也要像电影里那样,找个戴眼镜,斯斯文文,穿着白衬衫那样的,但是你二牛哥太憨了,见天儿地跑来给我家做活,来了就闷头干活,我妈喊他吃饭也不吃,就是干活,跟个呆子一样。”
她托着下巴眯着眼笑,“你知道他多笨吗,你要是不理他吧,他跟个大狗一样傻乎乎盯着你瞧,你跟他说话吧,他脸憋的通红,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我当时就在想,这么笨的人,能娶着媳妇才怪呢?”
“后来呢?”
“后来啊,”
李媛媛露出幸福的笑,“后来他把我家地的活做完了,又跑去外面打零工,刚开始我以为他放弃了,结果到年底,他除了留了一部分给父母的过年钱,其他钱全部给我买了衣服鞋子,就因为有一次我说了我衣服太旧了,叫我妈给我做新衣裳被他听到了。”
“当时可能更多的是感动吧,衣服我当然没要,他看着表情都要哭了,然后第二年又吭哧吭哧跑来我家干活,我爸说没见过力气这么大的小伙子,一个人顶她家三个人干还不止。”
林窈失笑,二牛哥确实力气大,在村子里也是出名的,她好奇,“那最后你是怎么同意这门亲事的?”
李媛媛挠挠头:“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觉得这人实在太笨了,只有一股蛮力,迟早被人欺负死,而且我家二牛长得不丑,”
她坐直身体抗议,“他身体可好了,比那些白斩鸡好多了,他一只手就能把我举起来好久呢?”
说完她脸“腾”
地一下红了,糟了,嘴快了。
憋着气偷偷拿眼瞄林窈,见她听完没有什么异样,才悄悄松了一口气。
林窈眼里含着笑意,这年头的人保守,但她经历过现代社会,这才哪到哪。
上辈子她记得隔壁一个女邻居一到晚上就开始哼哼唧唧,老小区隔音不好,那女孩子声音又大,半夜那床都咯吱咯吱响个不停,间或夹杂着属于男人的闷哼声。
有时候还能碰到她不穿内衣就出来倒垃圾,林窈还撞见过好几次她在电梯里就跟男友接吻。
听到电梯门打开的声音,拜良好的视力所赐,林窈甚至能看到两人分开时嘴角拉的丝。
只能说一个时代一个风气,现在这些,还不至于让她变色。
回到正题,大概是半个月前,有个同村的王婶子跑到林母面前说要给林窈说门好亲事,那门好亲事就是纺织厂厂长儿子,也是上辈子原主一家悲剧的源头。
其实前世的原主本来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想法去相个亲的,觉得成了可以,不成也没什么影响。
原主长得好看,男方本人及男方家里看中了她,她自己也觉得对方表现出来的还行。
虽然没有书上说的一见钟情或者两情相悦,但是她是个务实的人,对方条件可以,自己如果嫁过去的话,就可以让父母不那么累,不用再操心她的以后。
抱着这种想法,两家正式开始走流程,林父林母也为女儿有这样的归宿开心,一边忙农活一边拿出家底给她置办各种东西,生怕女儿被男方家瞧不起,也想给女儿撑撑底气,让男方知道自家对女儿的看重。
结果谁知道流程走到一半,男方要退婚,退婚也就算了,另娶的还是林窈亲大伯的女儿——林莉,据说林莉当时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