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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面对面吃早饭,相对无言。
快吃完时,程暮扫了一眼岑朝朝的手,随意问道:
“怎么不戴那枚戒指了?”
避开程暮的目光,岑朝朝随口扯了个谎:
“包馄饨不方便,就摘了。”
程暮的注意力早已回到了手机上,只胡乱点了点头。
“随便你。”
他正满脸都是笑地回着沈黎的消息。
到了摄影工作室后,不到一个小时,两人的妆造便做好了。
岑朝朝穿上了自己早就看好的白色纱质小礼裙,上面镶嵌的水晶流光溢彩,很是梦幻。
搭配上细细勾勒的妩媚五官,饶是岑朝朝自己都看愣了。
程暮也看呆了,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
“朝朝,你真美。”
岑朝朝扯了扯嘴角。
无论她或美或丑,今后都与他无关了。
摄影师扛着相机嘱咐道:
“帅哥美女,我待会儿喊三二一,两位可千万别眨眼。”
两人点点头。
“三。”
“二。”
“一。。。。。。”
程暮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咔嚓”
,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她的余光看到,屏幕上的名字,又是沈黎。
下一秒,程暮弹了起来。
“我出去一趟,你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