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和两精灵种坐在村子里,手里边喝着热乎的果饮,一边吃着点心,一旁有一个老爷爷在火堆上边做着点心和饮品。
老年怪灵种看着那三个年轻的人类,一时兴致大,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人类种族。
“这就是和先知大人同一种族的存在吗?长得真标志,就输精灵种一些而已。”
一个老太笑道。
也是大笑:“精灵种要是去了你们的那个世界,怕是那边的人都被迷晕了吧。”
也确实如此,郑钦见到三个精灵族以来,每一个都是精致到令人窒息,就连眼前这两个装比佬,放在前世还是那个异世都是顶尖的相貌。
“对了,既然你们是跟来的,那那个湖里边的精灵种是什么来头。”
说到这话,原本大笑的一下被郑钦噎住了。
“那是太宇王,如果是单看精灵种的话,相当于尊王的左膀右臂吧,看所有长生种的话,他是长生种里精灵种的代表。”
“什么?!”
郑钦和南宫星阑异口同声,整个精灵种的代表,那强度简直不可估量,不出意外就是一个半神。
“说来太宇王和尊王之间还有一点小恩怨呢。”
一个怪灵种老爷爷慈祥地笑道。
“哎,细说。”
一下子,郑钦和南宫星阑又变成吃瓜的模样,而戚铭麦始终都把持着队伍里最稳重的男人的形象。
“那是三千多年前的事了,哈哈。”
老爷爷风轻云淡地说着令人吃惊的话。
三千多年还记得住?
“大体就是抢精灵吧,那时尊王还没到半神级,也还没有统一这片森林,没有洗刷大盗,那时他还和太宇王一起抢精灵呢,虽然都是一个团体里的,但三精灵,总有一个落伍吧。
只是尊王的妻子那时确实喜欢尊王,所以太宇无论做什么,哪怕是夺得精灵种最天才之人,战胜长生种里一众天才一举成名夺得第一,也夺不走她的心啊。”
“那太宇王是最天才的,怎么尊王是最强了?”
南宫星阑疑惑道,她的手撑着下巴,一脸听故事的样子。
而郑钦却觉得这好像在前世不少漫画里见到过这个情节,自古三人行,两男一女大概有一灯泡。
“这就得说起那之后两百多年了。”
老爷爷抚着胡须,缓缓道:“那时他们年轻气盛,又强大无比,便打赌谁最先攻下那时的地下大盗老巢,就连尊王的妻子都想参与其中。
说来当年尊王的妻子也是天才一位,世间敢称前十天才。”
“然后呢,然后呢。”
郑钦催促着,还不忘吃口点心。
老爷爷和口水润润嗓子,“但是呢,就是这里出现了问题,即使是当时前十的天才,也不可能有单挑盗主的实力,他们原本也没打算袭击盗主,但是盗主袭击尊王的妻子了。
所以,尊王的妻子,死了。”
“死了?!”
南宫星阑傻眼了,这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