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
对方似乎并不怀疑邱余欢的话,直接问程冬,“做了多久枪手?”
程冬愣了愣:“三年。”
那人上下打量他,似是觉得好笑:“模样挺好的啊,什么傻逼把你埋没到现在啊。”
邱余欢摆摆手,示意话题到此为止,然后指指座位,对程冬说:“坐下来好好看,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遍彩排。”
程冬把那暗红色的剧场座椅当成了骨头,蛋黄附身般扑了过去。
程看完音乐剧的段落彩排,就问邱余欢要了剧本和一些半成品的音乐小样。邱余欢还说,程冬来的时候音乐剧的导演正好没在,回头再找机会给他引见。
那个跟邱余欢说话的男人叫崔忠世,同邱余欢一起负责音乐这块,跟邱余欢也是圈内好友。
三年前《斑马》的成功无法复制,想要争得重排的版权,也是一场恶战,程冬很关注相关新闻,所以也算了解行情,但没想到剧组已经悄无声息地成立,甚至已经开始排练了,消息捂得如此严实,看来是准备在公演前期做重磅宣传。
国内的音乐剧起步晚,好作品寥寥无几,因此也几乎没有专业的音乐剧导演,多是话剧导演来操刀,初版《斑马》的导演是位美籍华人,纯正的音乐剧导演出身,剧中的大部分原创音乐都是导演创作。也因此,《斑马》的大热被很多乐评人剧评人拒绝认可为本土音乐剧的突破,而这一次,听邱余欢说,原导演不会来,新导演是个年轻人。
“现在整个剧组,没有一个外国人,不是我们非要跟欧美的音乐剧比而全用华人,比不了的。目前的情况是,虽然版权是买过来了,但原剧组的大部分演员都不愿意归队,毕竟导演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如果搞砸了,对经历过初版演出的演员来说,落差就有些大了,不过从这点来看……”
“从这点来看,《斑马》是一部会让演员留恋并敬重的音乐剧,他们不敢搞砸它。”
程冬抬起头,看着邱余欢的两眼熠熠发光,“却也不敢去超越它。”
邱余欢愣了愣,突然展开了与他阴沉面色有些不符的灿烂笑容,伸掌就来拍程冬的肩:“不错啊,我果然没看错!你小子有野心!”
程冬有些尴尬地摸了摸后颈:“我还以为,打断老师你说话,你会骂我。”
“还叫老师?”
程冬愣了下,有些激动:“师父!”
邱余欢很是自得,可惜他没有长须可捋,只能抓了抓小山羊胡,旁边的崔忠世瞥他一眼,默默吐槽,那猥琐样也配让人家喊师父。
程冬跟两位前辈在演员收工之后,还在空剧场里聊了颇久,出来的时候已经天边熹微,三人都聊到兴头上,两个老顽童和一个毛头小子,寻了间早茶楼,又聊到接近中午,所以当程冬回到家的时候,原殷之被蛋黄咬着裤脚抽风,看到他的第一眼,心里想的是,这个夜不归宿的混球。
颇有怨妇腔调了。
“原总你还在啊。”
程冬刚被上完,就拖着肌肉酸痛的身体去亢奋了大半天,此时挂了两个黑眼圈,都挪不动去卧室了,看到沙发就扑。
他这随口的询问,在原殷之听来,怎么听怎么像嫌弃,你还在啊,你怎么还不走啊。便立刻上脑了,起身走过去把程冬一把拽起来,青年长手长腿,个头还是差了原殷之一小截,被跟猫儿似的提了后颈,也不吵闹,昏昏欲睡。
原殷之都想咬他,结果定睛一看,眼屎糊着,嘴唇也起皮了,凑近还闻得到一股怪味。
程冬是夜不归宿,但就这副鬼样子,也不会有人愿意跟他一起厮混,原殷之想,而且也实在下不去嘴,就把程冬重新撂沙发上,想了想还给他盖了条毯子。
程冬安逸地睡饱醒来,发现蛋黄在扯自己的裤脚,见他睁眼,就跳上来舔他的脸,几乎眼泪汪汪。
它自从来到这里以后,就没有好好被遛过,它那么乖,每顿都吃干净,在指定位置上厕所,就连那只笨老鼠……好吧它说它是天竺鼠,就连那家伙它都帮忙照看,为什么不多陪陪它呢?
程冬看着把头搁他胸口的柴犬,诡异地读懂了对方的眼神,立刻心疼了。
他小时候也养过狗仔,后来丢了,嚎啕大哭几乎惊醒整个社区,他爹妈说就是这场哭让他开了嗓,后来才去做唱歌那行。
程冬立刻鲤鱼打挺从沙发上蹦起来,去找那根许久不见的牵引绳,没想到蛋黄拱了拱他的腿,嘴里已经把牵引绳叼好了。
程冬觉得这狗仔太聪明了,他不知道,原殷之买狗的地方,都是从专业训练场进货的,从出生就开始培养惹人喜欢的技能,这种培训比培训工作犬要简单许多,所以花不了太久时间,几个月后就能送到店里待售。
程冬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脑袋,简单洗漱后准备把身上这套皱巴巴的衣服换下来,他伸着懒腰走进衣橱间,迎面就见到原总雪白的屁股。
原殷之皮肤白皙,比程冬白好几个色号,并且通体均匀,身上连快晒缺了的地方都没有,程冬知道这些有钱人动不动就海滨度假,热爱日光浴,不少影星脱了衣服不上妆的话,都能看到屁股上有块裤衩形状的皮肤比周边皮肤浅,原殷之却不,跟个终年不见阳光的……瓷娃娃。
程冬打了个冷颤,很有种大逆不道的感觉,他咳嗽两声,原殷之却毫不在意,慢条斯理穿了衬衣,再套裤子。
然后他转过身来,对程冬说:“过来给我打领结。”
程冬只给自己打过几次最简单的领带结,换到为别人做,把手指扭在一起都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