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分钟后,沈秋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时,才有了切实的感受,她终于能有一个相对隐私的生活环境了。
大力看沈秋半天没说话,以为她不满意,解释道:
“现在村子里住房紧张,这个小院是前两年,有个知青想在咱们这里结婚安家所以请人盖的。没想到房子盖了一半,家里使关系把他给调回去了。
后来这里就荒废了,这不是前几天你跟我爹说想要搬出来自己住吗,我爹想了半天,觉得这个地方比较合适,所以我和华子哥就把围墙给你砌起来了。”
沈秋看着眼前面积不大,但被打理的分外干净的小院,满意的点点头,她扭头对大力说:
“真是谢谢你们了,这么大热的天,你们还帮着我收拾。这个院子我很喜欢,我就一个人住,这院子足够了。你替我谢谢大队长,过几日我再上门亲自道谢。”
大力憨笑着摆摆手,“这有啥,出力的都是华子哥,我就是给打个下手。喏,华子哥说这里距离山脚近,住的人又少,所以给你把院墙加高了一些,以后你一个人住,也放心些。”
说罢,又想起一件事来,“哦,对了,你的东西是顾知青帮你收拾的,她觉得你应该是不太想回知青点了,所以给你直接把东西搬过来了。这两天双抢还没有结束,她比较忙,所以让我给你带话,这两天她就不过来了,等过几天不忙了再过来看你。”
沈秋心里熨帖得厉害,她笑着对陆霆华和大力道谢,“真是太麻烦你们了,三日后我在小院里小小摆一桌,你们和顾锦记得都过来。”
说罢不等他们反驳,就又加了一句,“就当是给我暖房,必须来,不来我就不高兴了。”
大力看了眼陆霆华,见他没有拒绝,便笑着答应道:
“行,我们一定来!”
事情说好,两个人就离开了。
沈秋关上院门,仔细打量眼前的院子。整个院子大约一百多平米,院子里的杂草全部被收拾干净了。这个年代的院墙大约一米五左右,邻里之间趴着院墙就能聊天,但是她这个院墙,被陆霆华加高到了两米。即使成年男性踮起脚尖,也看不到院子里面。
房子一共有两间半,另外半间相当于一个厦子,正好可以用来做厨房。
最大的一个房间里,摆放着原主的东西。原主是家里幺女,父母和哥哥都很宠她,所以好东西并不少。
但是之前原主一心扑在周志远身上,好多家里寄来的麦乳精,饼干,腊肉、精细米什么的,全都进了周志远的肚子里,所以现在搬过来的,只有一些原主的衣服和粗粮。
沈秋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穿越到原主身上后,原主去了哪里,只希望她在哪里都好,不要再恋爱脑了。
接下来几天,沈秋好好捯饬了下自己的小家,被褥这些空间里都有,沈秋就挑了一些素色的铺上。
家具之类的,她去了一趟镇上的废品站,淘了些结实又不打眼的先用着。倒是吃饭用的盘子碗筷什么的,买了一大堆。
眼看第二日就是请客的日子了,沈秋又跑了趟黑市,买了两只鸡,一篮子鸡蛋,一刀五花肉和一截棒骨。
第二日一早沈秋就开始忙活了,她先是从袋子里舀出两碗玉米面和两碗白面,掺在一起放了点酵粉揉成面团,把蒸布打湿盖在盆子上,放在一边酵。
然后把棒骨用刀砍成几段,用水焯了一下,去掉浮沫后换水,将棒骨放进锅里,又放了几片生姜,弯腰抽掉灶膛里最大的那根木柴,用小火把棒骨汤炖上。
接着手脚麻利地将五花肉切成大小均等的小块,用水焯过后,在锅里倒油,锅热起来后,撒了一把白糖,用铲子快搅拌,一直等炒出糖色后,将沥干水的五花肉倒到锅里快翻炒,五花肉均匀地裹上糖色后,沈秋又倒一点生抽,将八角、桂皮、香叶放进去,撒了一小勺盐,又倒了三碗热水进去,便盖上了锅盖。
扭头看到旁边地上的两只鸡,沈秋犯了难,她不敢杀鸡。确切地说,只要是杀活物,她都下不去手。
眼看着快到中午了,沈秋没办法,只得出门找人帮忙。
但是原主之前只知道追着周志远跑,一年下来也不认识几个人,找谁来帮忙,又是个问题。
陆霆华远远地看到沈秋低着头,一脸犯难的样子。因着之前的事,他总觉得面对沈秋有些尴尬,所以下意识想要避开。
脚都抬起来了,却又放心不下,叹了口气,认命地朝沈秋走过去,“沈知青,你怎么在这?”
沈秋讶然地抬头望去,因为天热,他上身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粗布裤子。
可能是刚刚忙完,身上很多地方都是土,磨损的有些薄的背心也被汗水浸得近乎透明了。即使隔着老远,也能隐隐约约看到他结实挺阔的胸肌。
沈秋连忙移开视线看向地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不会杀鸡,想找人帮忙,又不知道该找谁。”
陆霆华好笑地勾勾唇角,眼底泄出一丝自己没有察觉到的温柔,“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帮你杀?”
沈秋没想到陆霆华会主动开口帮她,惊喜地抬头看向他,忙不迭地点头,生怕下一秒他会反悔。
陆霆华本就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杀个鸡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他手脚麻利地用刀在鸡脖子上一划,鸡扑腾几下,就不动了。
沈秋见状,赶紧拿出一个洋瓷盆接住鸡血,又撒了一把盐,很快鸡血就凝固了。
这个时代缺吃少穿的,鸡血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她准备一会儿用鸡血做个简易版的毛血旺,又好吃又下饭。
有了陆霆华帮忙,沈秋轻松许多,看面团酵好了,便将面团揉好排气,分成大小均等的剂子,巧手轻轻一揉,一个胖乎乎的二合面馒头就出来了。
陆霆华蹲在不远处的地上,给鸡褪毛,手上动作不停,但眼角余光却忍不住落在沈秋身上。
她今天穿了一条淡绿色碎花束腰连衣裙,这种颜色是很挑人的,他之前见镇上有女人穿过,显得虎背熊腰的,本来就黑的脸显得更黑了。
但是沈秋不同,束腰的款式让她身材更显娇俏柔美,那不盈一握的腰肢,估计自己一个手掌就能握住。淡绿色显得她的肤色更加娇嫩,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就他这样的糙手,估计轻轻一碰,就是一条红痕。
也是怪了,自己怎么之前没现这女人长得这么勾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