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给房租有点奇怪,
所以,薄却就负责了做饭这一部分的任务。
说实话,薄却做饭的水平,并不怎麽样。
沈听谧才是做饭的专家。
但是,当薄却把焦头烂额,乱做一通,一锅乱炖,欠缺卖相的作品搬上桌时,
沈听谧总能用最“高情商”
的话,奉承他一番。
这让薄却十分受用。
今天,薄却也是早早地就準备好了晚饭,等着沈听谧下班了一起吃。
沈听谧看着桌上的菜色一天天变得更加鲜豔丰富起来,露出一个微笑。
看来,她的鼓励,激发了薄却对做饭的兴趣?
那就太好了。
沈听谧非常喜欢下班回家以后,就能吃到薄却做到的饭,
这让她有一种错觉——
就好像他们已经是一对夫妻一样。
可惜,错觉就是错觉。
她很清楚,薄却只是因为不好意思白住自己的房子,所以才承担了做饭这一部分的责任。
但是,即使是一种错觉,沈听谧也觉得,挺美好的。
她将自己的外套先脱下,在衣架上挂好,
然后看着薄却忙碌地摆碗摆筷,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
“这个青椒肉丝烧得有点焦了。”
薄却不好意思地提前说了一句,“你还是别吃了吧?”
“焦掉的东西,味道是苦的。”
沈听谧完全没有听薄却的,她径直夹了一筷子的青椒肉丝:
“嗯,很香。”
“你是味觉出错了吧?”
薄却无奈地吐槽。
“只要是你做的饭,我都爱吃。”
沈听谧弯起眼睛,对着薄却笑了笑。
接着,沈听谧又夹了一筷子的红烧肉。
“快喝口水吧。”
薄却有些心虚,“这个菜,我酱油放得太多了。”
“你可能会被鹹死。”
的确,沈听谧刚把红烧肉放进嘴里,就被鹹到了。
鹹得发苦。
但是,她极力支撑住,不露出嫌弃的表情:
“肉烧得鹹一点,吃起来更香。”
薄却看沈听谧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觉得有些邪门。
难道自己是个厨艺高手,应该进军新东方,
之前,在李风微那里当助理,是屈才了?
于是,薄却也夹起一筷子红烧肉。
剎那间,一股子鹹到天灵盖的味道,就覆盖了薄却所有其他的感观。
薄却拿起水杯,拼命喝水,想要把味蕾上肆虐的鹹味压下去。
“这也太鹹了。”
薄却的脸,都皱成了一团,
“你是怎麽吃得下去的啊?”
沈听谧为了加强说话的可信度,又夹了一筷子红烧肉,面不改色地吃了下去:
“挺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