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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好大玉米地》

它的入口处有一块棕『色』的桐油牌子,上面写了“舜风农场”

几个字。我站在这儿端量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新巧。改得好,巧借同音,不『露』斧痕,而且更加敦厚了。只有站在这儿才会明白它存在的理由处于东部丘岭与平原的接合部稍北一点,正是界河进入平原地区的最初一段,河道在这里变得开阔起来;它的东岸不到五公里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河『潮』土,这是最适宜耕作的土壤……我感到奇怪的是,在东部已经极少未受分割和侵占的地方,能够找到这样一大片并如愿以偿地经营起来,这该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当然,我知道这不是帆帆的力量,也不是一般人的力量所能奏效。岳贞黎为了自己的干女儿可以将最后的一点力气使出去,想一想倒也令人感动。

初秋天气,东北风不紧不慢地吹着,好像在向我诉说另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我承认千里跋涉而来,有一多半就是被这些故事所吸引。我的怜悯心有时候未能抵御一颗好奇心,它即便到了中年也还是这么强盛。一片威势正旺的玉米地,一眼望不到边,大刀似的叶片和吐出的红缨让人眼热。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田园啊,这就是凯平梦中的那片大农场啊,只是它没有出现在西部高原,而是在东部,在帆帆的老家……我心里一阵酸。

从灰『色』的大门入口望过去是一条白沙铺就的道路,打眼一看很像一般的乡间泥路,但仔细些看就知道是经过了严格修筑——硬实的路基极有可能是石子做成的,再上面才是一层黏土,是白沙。这种白沙会勾起沿海一带出生的人的一段回忆,让其心头热,好像踏在这条路上,就等于一脚踏上了故乡。此刻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会找到一个故乡的女儿吗?当然,许多人会这样想啊想啊,想到那个淳朴的村姑。很可惜,她已经不是了。因为凯平的缘故,我一想到帆帆,想到与她仅有的几次见面,心里就有一种痛楚。这会儿令我吃惊的只是这片梦幻一样的大玉米地,它好像撩起了我心底的一丝嫉妒——谁能想到连一片不大的田园都无力保护的男人,在这片无边的农场跟前会有怎样的感慨?一个老朽的家伙轻轻动几下手指,就能帮她圈住这么大一片土地。这又一次让我明白帆帆为什么会那么畏惧——为了服从,她甚至抛弃了千载难逢的心爱——我相信她仍然深深地爱着凯平。多么可怕,这就是问题的症结,它像一个坚硬的疙瘩硌着我的心。

几排红砖瓦房差点没让玉米的海洋淹没。好在有几棵大树,它们是老槐,黑乌乌的树冠那么醒目,忠实地庇护着这儿的主人。狗叫起来了,接着人出来了,是个令人瞩目的小人儿——不到一公尺高,脖子细细的黑黑的,头颅特大。小人儿两只大眼睛雪亮亮的,手里抓紧一个大苹果跑过来,一边啃一边使劲盯住我。我注意到这个小家伙脸『色』灰,衣衫偏大,好像营养不良似的,出奇地瘦削,嘴唇紫乌乌的。他看了我几眼,还没等我打招呼就反身往回跑了。停了三五分钟,一个头上包着碎花布巾的女人牵着大头娃娃的手出来了——我觉得眼熟,对方开口一喊,立刻让我认了出来!“啊,帆帆,帆帆!”

“真的是你?”

她的手松开了大头娃娃,几步跨到了我的跟前,一手把头巾抹下来。一头乌垂落,一个美丽少『妇』满脸阳光站在我的面前——她红润的嘴唇半张着,蹙起的眉头舒展开来,“喜鹊一直叫啊叫啊,你看看原来是这样!阿贝,小阿贝——快过来叫伯伯,你宁伯伯来了!”

“宁伯伯来了!来了!”

那个大头娃娃只重复着母亲的话。原来这就是小阿贝,我还是第一次见他。他咕咕哝哝往前凑着,大眼盯住我,一丝友好都没有。这个孩子除了一双眼睛像母亲,其余都显得极陌生。他好像有明显的育方面的『毛』病,脸上一点水灵气都没有。

帆帆把他抱起来,又走近了一点,眉头像刚才那样一蹙一展。这个动作让人觉得真美——我现帆帆因为长时间田野生活的缘故,整个人已经完全有别于我在那个大院所看到的人了,脸庞、手和一截『露』在外面的胳膊都是微黑红的颜『色』,形体也更加紧实。这是一个更加健康的帆帆。城里的她白生生的,结婚以后则变得更加白胖……小阿贝哼一声挣下来,自己到一边玩去了。她独自站在我面前,好像让人第一次现长得这么高——她的两条腿可真长啊,这长长的两腿如果在田野上跑起来,头让风一吹,会像一匹火红的小马——她真的是火红的,因为她身上总是驮了朝霞和晚霞。

“啊,真让我开眼……多大的一片农场!这就是他的理想啊,让你给实现了……”

一句话出口,又觉得突兀了。远处有几个人在忙着什么,那是农场的工人。一群鸽子在玉米地上方旋动、起落。更远的地方传来作业的机器声。

帆帆的眼睫缓缓地垂下来。又浓又长的睫『毛』就像蜀葵花瓣轻轻闭合了。我从她的神情上看到了一种不安。我这时想到了凯平说过的一句话——那是他听到帆帆跑回老家以后说的“她仍然爱我,而不是别人……”

是的,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结论。

只可惜,对于凯平来说一切好像都太晚了,无法挽回了。

她的年龄不算大,一番新的事业正在开始,她还是一个青年。可是因为胆怯或其他,她已经失去了人生当中最重要的机会,并且深深地伤害了对方——我不会忘记那个飞行员独守孤屋时忍受的那场煎熬,更有她的背叛所给予的致命打击。

“你从哪儿来?城里?”

她问。

“嗯,不过我已经出来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一直在找——”

“找你过去那些朋友?”

我没说找古堡和凯平,只说“是的。也找你……我在这儿朋友很多,我们分手很久了。这一段没什么要紧事情,我就游『荡』起来。”

帆帆听了十分高兴,马上笑了“这多好啊,你就在我们农场好好待一阵吧!你看我们这里多宽敞,房子也多,什么都方便。你能来我真高兴啊!”

她的话一丝夸张都没有,我明显感到她的愉快。同时我也意识到,她见了我立刻会想起一个人——那个人可能仍旧缠绕在她的心头吧……可是这一次我会让她失望的,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有那个人的消息,他现在也成了一个失踪者。

她好像刚刚现我一直身负背囊站着,上前揪了一下我的背带说“它太重了,快放下放下……”

我们开始参观场舍牲口棚、农机库、工人宿舍、食堂,还有一间澡堂、一间娱乐室。让我最喜欢的是那个饲养棚,里面有驴和马、牛,几只『奶』羊——这么多牲畜一齐仰脸儿看我,停止了咀嚼,让我有一种久违的幸福。这种情景即便在乡间也很少看到了。它们身上凝聚了大地的气息。我朝它们摆摆手,走开了。在一间很洁净的房间跟前,她伸手指着说“你就住这里吧,这一间有浴室。”

我随她边走边看。鼻孔里是青草的气味,耳朵里是秋虫的声音。这里简直就像一个活着的童话。

一位胖胖的老太太擎着两只沾了面粉的手从一间屋里走出,见我和帆帆正说话就退回了屋里。帆帆说她是厨房里的,“会烧鱼头豆腐,鱼和豆腐都是我们自己产的,你信不信?”

我问了一句“是淡水鱼?”

“当然,这里离海还有一段距离嘛……”

鱼头豆腐果然好极了。这是回到平原以来最好的一餐。帆帆端来了一个大玻璃杯,里面是自酿的葡萄酒。新酒的香气里很容易品出葡萄的味道,有一种涩涩的苦和微微的酸。这就是自酿酒。这在今天已经十分奢侈了,是一种久违的享受。入夜后秋虫叫得更响了,纷『乱』错杂,像讲述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农场工人有男有女,一共十来个人,他们友善地看着我这个身背大囊的远道客人。为防蚊虫,房舍空地上到处点燃了艾草火绳,它冒出的气味让人神往。

自酿酒似乎没什么劲道,但往往会不知不觉地喝多。帆帆无声地陪我,添酒的时候不说一句话。她自己只饮很少一点。我好像无力拒绝她的酒,一次次端起杯子。小阿贝时而进来,骑到母亲的肩上,偎在她的耳边咕哝几句又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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