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残忍的狼已经开始沉溺于猎物虚弱的幻像,也始终不忘食肉动物的警惕,粗糙的掌心摩挲着女孩软嫩的脸颊,垂下眼:“不是说喜欢的是他不是我吗?”
他终是对那句话耿耿于怀。
十多年的陪伴带来的除了羁绊还有毫无保留的亲密,要是让林荷衣在这种毫无保留的亲密中说自己从未动过心,显然是不现实的。
她的确喜欢过梁怀瑾,但是那种喜欢是日积月累的感动,是一种经年累月的陪伴,一层一层地往上堆迭,还未聚沙成塔就被暴风吹成了散沙一片。
她眼睛又红了,豆大的泪珠滚落了下来,梁怀瑾发现自己的手心被泪水浸得潮湿一片。
因为心动,所以对于爱人的眼泪无法无动于衷,他还是心软的:“哭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她早就知道再怎样亲密的情感在失去之后都会变成扎入心口的刀子,但她从未想过那刀子会不留情面地将她剥皮拆骨,腥红的血肉碎了一地。
十叁年的感情,谁又能料想在失去之后它会变得如此丑陋,连全尸也不肯留给她。
她恍惚间想到了温澜生还是她朋友时温和的笑脸:“朋友之间是要相互体谅的。”
以及将她拉入地狱前的低语:“朋友之间是会相互体谅的,你会原谅我的对吗?一一。”
其实她应该看开点不是吗?起码这两个人带给她的不只有伤害,还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去原谅一些人带给你的伤痛,不然再一次遭受,都只能说明你自己活该。
“不喜欢他了,只喜欢你……”
她用湿漉漉的脸颊继续蹭着他:“都…都已经这样了,我和他不可能了。”
“只有你,只有你不会嫌弃我了……”
——
梁怀瑾将林荷衣带走了。
温澜生回到酒店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空空如也的房间。
他脸上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僵硬地仿佛一具雕塑。
然后他狠狠地将拳头砸在了墙上,一下又一下,指骨被撞得生疼,后面有鲜红的血流了出来,猩红的血丝怕上他的眼球,他依旧是笑着的,但笑得像是从地狱里面爬出来的恶鬼修罗。
他粗喘着,将留着血的手继续地往墙上撞,此时只有疼痛才能让他暂时的保持理智。
随即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血丝褪去,他捂着肚子再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他伸手去擦,擦得满脸是血。
“蠢货。”
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
他以为在发生了这种事情之后一一还会原谅吗?
为了将两个人绑在一条船上,他早就已经斩断了他梁怀瑾地所有退路,同时也斩断了他自己的退路。
——
和已经厌恶的人虚与委蛇的光影漫长到令人生厌,林荷衣从来都不擅长撒谎,但此时却无师自通了关于爱的谎言,之前的那夜太过于灰暗了,她不想再回去。
她的头靠在梁怀瑾地怀里,身上穿着白色的体恤和牛仔短裤,左手的手指和男人的右手的手指交叉相握在一起,像一对缱绻的恋人。
“饿了吗?”
男人温柔的声音响起。
“不饿。”
她淡淡地回道。
“我要回去上学。”
梁怀瑾顿了顿,亲了亲她的脸颊:“明天我送你回去。”
——
梁怀瑾的确是说话算话,第二天就把她送回了学校,当然她并没有真的回去上课,在梁怀瑾走之后她就打车去了学校附近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执勤的警官一男一女,男的看起来叁四十来岁,女的二十岁出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