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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温续文将怀中的兔子泥偶拿出来,放在书案上,这份礼物不好再送给许舒妤,还是他自己留着吧。
今日下午他不打算再出去,县学的课业繁忙,他的空闲时间很少,趁着现在,多写些《后宅》,温续文打算将书分为六卷,每十五万字左右一卷。
他之前给许舒静的手稿才写到十二万字,还差三万,现在赶紧写完,下一卷能在两个月内完成即可。
更新速度不用太快,要让读者体会等待的滋味,她们才会更加迫不及待,书的销量才会好。
当然,温续文没有时间也是一方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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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温续文从县学回来,便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站在他房门前。
看到他回来,那少年连忙行礼,恭声道:“公子,小的何顺,老爷让小的今后跟着公子。”
许士政一直在给温续文物色随从的人选,他在外行事,总要有个可以使唤的人。
这何顺在许家多年,挺机灵的,而且他的父母是许家庄子的佃户,可以信任。
许士政可不想再发生恶仆伤主的事情。
温续文并不意外,今早的时候,许士政就把何顺的卖身契给了他,温和地冲他点点头,道:“你今后就跟着我,平日里我都在县学,一般没什么事,有事我会吩咐你去做。”
“是,公子。”
何顺是许士政挑的,温续文相信他的眼光,忠诚是不用担心的,只是能力如何,还需要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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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郑县的气温开始躁起来,人们开始换下厚实的衣物,穿上轻薄透气的衣衫。
温续文只有几件洗得发白的衣衫,以往穿这个还行,毕竟寒门学子大多如此,他们仅有的钱财都用在读书上,哪里舍得花钱置办衣物。
可现在他是县令的姑爷,一言一行,穿着打扮都关系到许府的面子,再加上李氏看他越来越顺眼,哪里舍得让他穿旧衣服,早早地便让人给他准备了几套衣衫,皆是上等的好料子,摸着就很舒服。
温续文模样本就清隽,配上宝蓝色的窄领长袍,气质更加温文尔雅。
这衣服是李氏选的,见温续文穿上效果不错,含笑道:“还是续文模样好。”
许舒妤娴静地站在一旁,听到李氏的话,笑而不语。
许舒静却是暗自撇嘴,装模作样。
温续文笑道:“岳母费心了。”
“应该的,妤儿两姐妹的衣物都是我置办,自然不能略过你去。”
“只可惜,老爷最近忙得焦头烂额,没功夫试新衣服,”
李氏摇头叹口气。
温续文只知道许士政很忙,倒是不曾打听因为何事。
许舒静消息灵通,皱眉道:“阳山上的那帮盗匪,太猖獗了。”
李氏接话,“阳山太大了,那伙盗匪每次抢完就跑,你爹也是无可奈何。”
温续文大概听懂了,疑惑道:“岳父为何不向府衙求助?”
如此为祸乡里的盗匪应该尽快消灭才是。
“老爷何曾没有求助过,只是那伙盗匪聪明得很,从来不抢其他地方的商队,只抢郑县本地的,闹得不大,没法引起府衙的重视。”
总得来说,阳山的盗贼对郑县来说是肿瘤,但对于其他县以及兴元府来说,掀不起一点浪,旁人自然不会重视。
只是这样一来,郑县的百姓就不堪其扰了,许士政身为郑县的父母官,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每次郑县的商队被抢,都要来县衙哭诉一番,甚至曾经有几家商队联名逼县衙出兵,只可惜在阳山搜了三天三夜,也没有见到盗匪的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