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杰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甜香松软的面包,一边心中狂喜。
他知道自己熬过来了。
能被叶小哥救下,并给予食物。
那就明显是代表,叶小哥是来履行承诺了!
他是来收自己当狗的!
诚然,当狗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也不是什么好词汇。
甚至放在灾变前,都不值得普通人去提起。
哪怕是给领导当狗,给女人当狗。
这类人并不少。
可一旦被人知晓,也是嘲笑看不起居多。
什么狗腿子,舔狗,都为人所不齿。
但汪志杰混那行的,当狗算什么?
什么没当过?
有运气好,给大人物当儿子,自然混得好。
一声给您养老,就能平步青云,直接起飞。
可运气不好。
当条狗,那也没办法。
得认。
再者当狗,能起来的也不少。
毕竟这也得看给谁当不是?
给某些大人物手下当狗,甚至比当儿子更爽。
当儿子,你还要防备着。
当狗。
你会防着狗吗?
这些大人物手中随便落点什么下来,都能让狗吃个肚皮滚圆,神清气爽。
恰巧。
这位叶小哥,在灾变后,就是这样的大人物。
所以给这样的大人物当狗。
汪志杰一点都不觉得羞耻。
相反。
他十分荣幸。
甚至觉得是不是祖坟在今天冒青烟了。
“吃饱了吗?没吃饱还有。”
来自狗主人叶烬的话传来。
汪志杰立即嘶着嗓子回答:“吃饱了吃饱了,不用。”
他抚摸着还十分饥饿空空的肚皮,但却不愿再要了。
这叫分寸。
如今的食物有多珍贵。
汪志杰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