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景安拿过她手里的刀,“你在这里辛苦,让我去坐着,你觉得像话吗?”
“你是客人。”
“别把我当客人,都这么熟了,把我当客人,我可是要生气了。”
宋清秋只好不说话了,“景安,把菜刀给我,把排骨剁好了我就要开始做饭了。”
“我来。”
周景安轻飘飘的说着,就要开始剁排骨。
宋清秋不让,拉着他的手,“胡闹,你怎么会做这些事呢?”
连她都不会,别提周景安了,周景安是什么人,那是周家的宝贝,以前那个年代,就是有人伺候得命,更别提现在了。
周景安用一只手拉着她的手,另一手拿着刀,对准案板上的那块排骨。
“清秋,看来你对我,有些误会。”
说完,抬手挥刀,排骨瞬间断成了两节。
宋清秋愕然,诧异的抬头看他,随着一声菜刀砍骨头的声音,排骨又被砍了一截下来。
宋清秋彻底傻眼了,“景安,你,你怎么……”
“我身上还有许多事情,是你不知道的。”
故事还要从周景安觉自己喜欢宋清秋开始。
喜欢一个人,自然会不由自主的关注与她有关的一切。
周景安现,宋清秋的性格,格外的软弱。
以后两个人在一起,必定是互补,既然宋清秋软弱,那么他作为男人一定要强势起来,要具有保护宋清秋的力气。
那时候开始,周景安就观察宋清秋的缺点。
爱一个人,要接受她的优点缺点。
宋清秋不太会赚钱,他得会啊。
宋清秋婚后,可以在家做自己想做的事,喝喝茶,养养花。
那么他就满足她的一切喜好,尊重她。
宋清秋不会做饭,做饭这个,倒是可以让保姆代劳,但是如果某天,宋清秋对他说,景安,我想吃你做的饭怎么办?
于是周景安花了些时间,跟当时家里的保姆学习做饭。
后来离开了宋清秋,他也尝试着自己做过几顿饭,一边吃,一边想起她。
这些周景安没有告诉宋清秋,他在她的面前,已经坦白到连裤衩子都不剩了,但他是个男人,需要一些自尊心的。
周景安在厨房里砍排骨,起锅烧油,熟练的动作,让宋清秋好半天说不出来一句话。
她就这么看着,一直看着周景安炒完了最后一个土豆丝。
宋清秋深吸了一口气,眼中满是诧异,“你……景安,你……”
“怎么了?”
“你让我觉得陌生。”
谁能想象得到,沪城周氏的董事长,竟然对厨房里的事如此的游刃有余,能做这么一桌子家常菜。
“尝尝看,好吃吗?”
宋清秋摇头,惭愧极了,“明明说好了,是我要请你吃饭的。”
“这次我来,下次你再来。”
周景安嘴上说着,心里的算盘已经打好了。
下次他还来,宋清秋就欠他两顿饭了,这样一来,她欠他的饭永远就还不清了,可以一直欠着他。
完美。
宋清秋端菜上桌的时候,杨春不知道去了哪里,外头只放了两个茶杯。
周景安也端着一个圆盘子,走在宋清秋的身后,两人一前一后,乍一看,还真像是一对平常人家的夫妻。
“景安,杨春不见了,打电话问他去哪里了。”
“可能有事忙去了。”
周景安完全没有要给杨春打电话的想法,相反的,他回去后一定要给杨春涨工资。
“清秋,那我们先吃吧。”
“这样好吗?”
“没什么不好的,杨春在外面可能吃得比我们好。”
周景安将筷子递给她,给她盛了一碗汤,像是做梦一样,他大掌捧着那个小汤碗,递给她,“尝尝看,青梅竹马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