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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頁(第1页)

蠢女人無所謂,反而樂得輕鬆。誰想給人免費帶孩子。她已經把一個孩子養成情敵,難道還要再養第二個。她當時怎麼沒有想到她的兒子竟然會勾引他的父親。她不准徐翼宣回別墅,就讓他留在公司里。學也不要上了,和老師說一說講一講,拿到一張畢業證總不是太難吧。

那段時間正是童聖延覺得好像一切都變得和平順遂的時候,徐翼宣不再三天兩頭就被不同的人叫走,他每次去練習室都能見到他,結束練習後還能一群人一起去打籃球。

期末考試之前,小維把公司所有的未成年都聚在一個房間補習,童聖延負責補英語,代照辰補數學。徐翼宣九門功課六門不及格,惡補了一星期,終於順利通過補考。童聖延好不容易逮住機會嘲諷他:要好好學英語啊,要不以後當了大明星多丟人,自己名字都聽不懂。這樣吧,我就犧牲一下,陪你練口語。

那時他自己也在練口語,玩唱歌跳舞已經玩了那麼久,不能一直這樣玩下去。在代照辰和另外兩個人綁定在一起團體出道的那天,童聖延在家中和父母哥哥一起開家庭會議,終於決定先到美國去待一年,適應一下環境,慢慢思考自己到底想走哪條路。

他剛過了十七歲生日,他爸爸送他一塊表,背板刻著他的英文名和生日。他吐槽這東西真不吉利,很像那種飛機失事後找到的遺物。不過他還是把表戴去公司,差點丟在了練習室里。

他沒把出國當一回事,北京到紐約直飛不過也就十幾個小時,他哥上午在巴黎下午就飛杜拜,那他一個月就回國省親一次也不算過分吧?

當時他覺得他是在和徐翼宣戀愛,一定是,誰會和不喜歡的人接吻呢?告白是件很羞恥的事,比如他爸爸在媽媽生日時送她花,上面寫著你是我的愛。還有他哥,他們一起去度假時他親耳聽到他柔聲細語地打電話,說我已經到海邊了,我愛你。

真肉麻,他起一身的雞皮疙瘩,他堅定地認為他和徐翼宣之間夠默契,不需要再說這種話。主要是他說不出口,兩個男孩子,他總不能學他爸爸也送花吧。而且送花有什麼用,不能吃也不能用,過幾天就謝沒了,還要收拾,要送還不如送點實際的。

所以他談戀愛一定要點不一樣的才行。他出國的第一個平安夜,下午四點他給徐翼宣打電話,讓他來機場接他。飛機晚點兩小時,落地已經是半夜,地鐵早就沒了,打車要排隊兩小時以上,還不算可能會堵在路上的時間。童聖延坐在他自己的雙肩包上想了半天,說算了吧,我都沒和我家人說我要回來……而且我明天中午就得回去考試。

徐翼宣很詫異:「明天中午回去?」

「嗯。中午一點的飛機。」

「……那你就回來過個夜?」

「我不知道啊。我同學都約會去了,那我說我也得回來約會。自己待著多沒意思。你之前肯定沒在機場過過平安夜吧?」

徐翼宣罵他神經病,不會有人來機場過平安夜的。飛十三個小時來機場過平安夜的人更是絕對不可能有。

童聖延不生氣,笑著在地上坐得更踏實:「那你今天不就見到了,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你沒好好學習肯定不知道。世界上本來沒有路,走的人多了才有了路。之後過幾年,說不定就很多人都來機場過平安夜……」

這就是戀愛,他一分一毫都沒有懷疑過。他們在機場待了一夜再加一個上午,說了很多亂七八糟的話,後來都困了,不再說話。他眼睛都快睜不開,跟著徐翼宣去買咖啡,坐在位置上看他的背影。徐翼宣只是把兩杯加冰拿鐵放到桌上,就足夠他喜歡他喜歡得要死。

可是快沒時間了,他還沒想出要來點什麼不一樣的。要不要告白呢?他之前還看不起告白,說是沒用的儀式,現在又動搖著覺得他應該說。可是他之前早就說過好幾次了不是嗎。喜歡你,我喜歡你,這幾個字在徐翼宣那裡恐怕都失去了實際的意義。

「你和我一起走怎麼樣?」他問。

「嗯?」

「我給你買票,你和我一起去紐約過聖誕吧?時差十三個小時,我們飛過去,正好是聖誕。今年我們能過兩個聖誕。你帶護照了吧?」

他好緊張,又要假裝不在意,好像這只是自己一時興起的提議,被拒絕了也沒什麼關係。徐翼宣應該有很多合理的理由拒絕他才對,比如說他的簽證過期了,他要回公司練習,甚至是要回去準備考試,什麼都可以——就是說他可以說謊的,如果真話說出來會讓聽的人顯得太可憐的話,那說謊也是沒關係的。

第35章6

一顆蘋果。

童聖延認為自己的初戀是一顆平安夜的蘋果,它好漂亮,他精挑細選,一點傷疤都不要有,被他藏在背包里漂洋過海,只想作為告白的最後一枚甜蜜清脆的句號。清脆,他想像中的他的告白一定要是生脆利落的,咬一口會濺出果汁。可是他的告白最終沒有說出口吧,就像他的蘋果最後爛在了背包里一樣。

拿起腐爛的蘋果時手指上的感覺很像拿起腐壞的動物屍體。一隻倉鼠,死在床頭櫃後好久,大掃除的時候終於被找到,拿起它,手指像嵌進綠色的花泥里,捻一下就碎掉,蒸發掉了大部分水分的花泥,倉鼠奶黃色毛髮下的血肉,變成咖啡色的蘋果,徐翼宣那天對他說過的話,都混在一起碎了個乾淨,他根本記不起徐翼宣到底是怎麼拒絕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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