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难得一见的厉鬼,也只能利用自己特殊的能量磁场,制造出小范围的能量波动,从而使人不断陷入厉鬼制造出来的恐慌之中,也就是所谓的假象幻觉,让人最终活活被吓死。
但这十只厉鬼的情况却是不一样,可以说此十只厉鬼是极为特殊的。
因为他们已经能凭借自身那滔天的怨气,进而演化出实体,当年为了收服这十只厉鬼,我可是费了不少功夫,身负重伤差点不说,就连性命都差一丢丢就交代在这些厉鬼的手中。
“其实如果本天师有你们这样的遭遇,想必也难以放下仇恨去投胎!”
我不禁喃喃自语,话说这十只罕见的厉鬼里,怨气最重的便是一只女鬼,她死前其年龄也才刚满十八岁,正是花样年华的美好之纪。
之所以如此怨气滔天难以化解,便是因为她那悲惨的遭遇。
那年这厉鬼交往了一个同校的男朋友,但这个男朋友居然为了所谓的兄弟哥们义气,将她骗至一处人烟罕至的地方。
在无尽的绝望之中,她的男朋友就这么眼睁睁亲眼看着她,任她被近乎二十个壮男接连轮番施暴,后这群人更是将奄奄一息的她,趁着夜色扔到一处极为偏僻的树林之中。
要知道那时候她尚未彻底咽气,而这偏僻树林里生存的流浪野狗实在是太多了。
在自身意识尚存时,她被一群流浪狗现,又被这群野狗活活啃噬血肉,就连骨头都被流浪的野狗们撕咬精光,可谓是血肉无存尸骨难寻。
那时候我正好路过此树林,而为了降服这只厉鬼,我都不知道自己断了多少根肋骨,就连左腿膝盖处也断了一条筋,最终才借着天地之力将此厉鬼收服。
其实并非是我当年的道行没法收服这只女厉鬼,我如果不考虑后果直接出手的话,施展秘术唤来神雷,加上地之烈火就能将她的魂魄打得灰飞烟灭。
但正是因为我知道了厉鬼的遭遇,所以我才以降服为主而不是以消灭为主。
还有一只所谓的焚身厉鬼,也就是被烈火活生生烧死演变的厉鬼。
这厉鬼生前上有年迈但身体却是健康的父母,下有六个活泼可爱的孩子。
同时他还有一位贤惠美丽的妻子,经商的他生意也是不错,可谓是父母建在子女承欢家庭美满,且衣食无忧。
但人性是极为可怕的,这不此厉鬼的幸福生活,引来同村一村民的嫉妒。
说是报复还不如说这村民是因为自己的无能,导致他看不得别人的好。
这村民经过多方打听后,趁着一个夜色紧锁他家的大门,也携带了设备切断一切电子信号,此举的目的就是要让他无法求援。
后这村民一把火之下,他亲眼看着自己的父母被活活烧死,凄厉的惨叫声在刺痛他的神经。
而五个子女也在火海之下,全部成为了一具具焦黑如炭的尸体,据说妻子被烈火烧死之前,也已经怀有了身孕。
这还是我用秘术调查之下才现的真相,而那位村民也因没有证据逍遥法外,我又苦于不能对凡人施展秘术而陷入自责之中。
剩下的八只罕见厉鬼,生在他们身上的悲剧也不比前面两只厉鬼好到哪里去。
换做是其他人,不亲自血刃仇人的话,哪会善罢甘休前往地府轮回啊。
而我的痛苦也是来自于此,我能以秘术查到鬼魂的死因,但知道死因是一回事,出手惩治又是另外一回事。
身为一名道行高深的阴阳师,对活人犯下的罪孽和惩罚,并不是我一个天师就能干预的。
我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平衡阴阳两界的能量,也就是将鬼魂渡入幽冥界阴曹地府。
只不过被我封妖在黑坛里的这十只厉鬼,他们的怨气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只怕九玄天仙亲自下凡,只怕也无法消散他们的怨气。
就算这些厉鬼被我强行送入幽冥界阴曹地府,他们也要受到鬼差的毒打,只有当他们的怨气彻底消散后,才能如轮回台转世投胎。
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的不公,十只厉鬼生前受到如此悲剧,在死后若跨过奈何桥,还要被鬼差手中的哭丧棒揍,所以我也着实是于心不忍。
没法消散他们的怨气之下,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暂时将他们封妖起来,免得被城隍庙的人现。
我走到门口抬头瞅了一眼天色,此刻月亮也不知是在何时被乌云所遮蔽,这倒是一个良机。
看了一下手机屏幕显示的时间,距离天色放亮还尚有四个多小时。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彻底下定了决心,或者可以这么说,是我和我师父王大海经过一番交谈时,我就已经下定了这种决心了。
“罢了罢了,本天师也知道你们身负血海深仇,此仇不报尔等岂能罢休”
“但阴阳两界的秩序与平衡,无论如何是绝不能被破坏的,哪怕牺牲少数人也必须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这一点本天师实在是无可奈何”
“尔等怨气如此之重,若不血刃仇人只怕也无法轮回了,本天师豁出去了,现在我就在你们身上施法种下请差咒术,在四个小时后会,阴曹地府的鬼差会自主出现在你们身边将你们带走,正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尔等既然报仇心切,那本天师就给你们四个小时的时间,去吧!”
我的话音刚落,十个黑坛再次剧烈摇晃,而我也切身感受到了他们的激动。
这些年来,我和厉鬼们其实都算是知根知底了,他们也知道以我的道行,是能瞬间将他们的魂魄打得灰飞烟灭,但我却冒着如此风险将他们藏了起来。
厉鬼也会感恩,只不过眼下他们已经被仇恨彻底占据了一切,不亲自将仇人撕成碎片的话,其神智根本就无法清醒。
其实我这样是有违天和的,而且大概率我也会被天道惩罚,毕竟一旦这十只厉鬼放出去的话,他们所杀的人数量之总和,只怕是不下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