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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页(第1页)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ldo;哎!&rdo;小鹿扭头看他:&ldo;干嘛?&rdo;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ldo;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rdo;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ldo;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rdo;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ldo;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rdo;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草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ldo;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rdo;紧接着他换了话题:&ldo;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rdo;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拿起自来水笔,小鹿拧开笔帽握住了,在课本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ldo;鹿子苹&rdo;三个字,又在下面标了自己的英文名。这笔的确是好,笔尖又细又韧,显得墨水颜色都好看了许多。侧过脸对着余翰文一笑,小鹿有点不好意思:&ldo;谢谢你。&rdo;余翰文很大方的一摆手,表示别客气。中午放学,小鹿打发走了家里的洋车夫,跟着上了余家的汽车。余宅是他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余翰文自己有个大书房,里面全是书,随便看;书房里还有个大留声机,配着十几张有声电影的唱片,也是随便听;更好的是余翰文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全都洋派活泼,会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外国舞。而他们读书唱歌跳舞,家长和仆人们也都不干涉。很快乐的在余家度过了半个下午,小鹿挑了两本厚画报,要带回家里去看,又眼巴巴的问余翰文:&ldo;大姐今天不回来吗?&rdo;所谓&ldo;大姐&rdo;者,其实今年也刚满十六岁,生得明眸皓齿,穿着洋装披着卷发,说笑时的动作很大,是位标准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别喜欢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无论说点什么话,他都很爱听。余翰文答道:&ldo;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楼逛展览会去了,看完了还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饭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后才能回来。&rdo;小鹿听了这话,十分失望:&ldo;噢……&rdo;&ldo;噢&rdo;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ldo;你看什么?&rdo;余翰文笑道:&ldo;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rdo;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ldo;我丑死了。&rdo;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ldo;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rdo;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ldo;大哥回来了吗?&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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