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洲看着她笑,小姑娘长大了,还是这么可爱。
转身又买了一个肉夹馍。
江娜啃着手中的肉夹馍,肉多,肉汁也多,包在牛皮纸里,一咬一嘴油。
她很开心,你看,虽然重活一世,金叶洲还是和她有缘分,随手买个小吃,都是她的最爱。
“快点吃,吃完送你回家。”
金叶洲坐在车座上,修长的腿搭在台阶上,一脸的不耐烦,语气却异样的温柔。
江娜垂下眸子,一脸委屈,忍忍吧江娜,金叶洲现在还不是你的什么人,没必要对你多好,这样的态度,才是对一个女孩子的态度,不是吗?
不过想想金叶洲前世何曾对她这么粗声粗气的不耐烦过,他都是火速处理完事宜,就转头温柔的打电话,“娜娜,晚上我们去吃日料,还是火锅?”
现在的金叶洲,脸上没疤,腿也没残,重要的是他现在今天不会参与斗酒不会出人命,只语气凶点,还给自己买了肉夹馍,还是值得原谅的。
嗯,原谅他现在的凶凶的语气,看在肉夹馍的份上。
江娜细细的啃完一半肉夹馍,吃不下了,她有些为难的看着金叶洲。
金叶洲心里泛起一片柔软,巷子里李叔家有个女儿,每天都冲他扔石子,骂他是狼崽子。
整条巷口的小孩都怕他,但是这样只见过几面的小姑娘,温温柔柔文文静静的,却坐在台阶上坐在他旁边,啃一只肉夹馍,他确实第一次见。
“看着挺能豆的,吃的跟只鸟一样,拿来吧,我还饿着呢!”
他粗鲁的夺过小姑娘手中的半个馍,唏哩呼噜的几口吃下了。
第二章我都习惯了
“给!”
一只柔白的手像剥壳的鸡蛋一样,举着一只退漆的军用壶,递到他面前。
他接过来,灌了几口,语气也温柔了许多,“走吧,送你回家。”
江娜看着眼前的金叶洲,心中一片温暖,原来年少时的金叶洲,就已经这么暖啊!
金叶洲在江娜的欣赏的眼神里,感觉有些诡异。
这小姑娘是什么眼神啊。
有点不理解。
金叶洲想把江娜赶紧送回家,然后在去赶赴同伴的聚会。
今天的斗酒有个城里的小哥来,赌注是一百块钱呢。
然而他注定注意打空了,江娜先是吃了雪糕,又吃了肉夹馍,又要买发夹,又肚子疼。
最终折腾到了天黑,他还在陪着小姑娘在筒子楼的卫生室。
江娜颤巍巍的睫毛出卖了她此刻的心情,她根本没有肚子疼,在卫生室里的输液,也只是普通的葡萄糖,她并没有不舒服,更多的是想绊住金叶洲。
前世因为金叶洲的几个同伴,今天相聚去斗酒,然后遇到了省城来的公子哥,双方灌多了酒,一言不合动了手。
省城来的公子哥被一个酒瓶砸了脑袋,当场人就不行了,过了几天医院传来消息,公子哥成了植物人。
镇上小青年都是有依仗的,出来混多少有点背景的,各自疏通了关系,判一两年就算了。
只有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金叶洲,被供出来认定为主谋,判了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