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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个理由4(第1页)

高中时的于诺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儿,作为土财主的长公主,她总是穿着时尚的衣服,留着一头长,一边听着随身听、一边吹着泡泡糖,一边看琼瑶写的小本书或是其他什么小说。

有很多人说她很迷人,只是我不怎么觉得,许是因为和周唯这个小美女光屁股一起长大的缘故,所以我对美女有点免疫。

也正是这种经意或不经意的对她的不在意,反而引起了她对我的兴趣。

起先,这种兴趣只限于各种找茬儿,直到有一次她被几个痞子围困,而身边的公子保镖落荒而逃急着找爸爸的时候,我的几块石头飞过去,改变了她对我的看法。

这种石头是老顾教我的,据说就是武侠小说里的“飞蝗石”

以前,他总拿粉笔头打我,后来是黑板擦,再后来情况恶劣了,我现他用了石头,而且奇准,打的也很疼,于是好奇粘上他,软磨硬泡学了这手功夫。

平日里可以打鸟,关键的时候可以打人。

因为这件事,好歹我算是成了于诺的恩人,我是这么觉得的,所以在她问我“想要她怎么感谢时”

,我让她以后必须对我好一点,最好毕恭毕敬的那种。

她楞了半天,实在想不通眼前这个斗法了大半年的男孩儿,现在嘴里所说的“好点”

,是真的好,还是假的好,毕恭毕敬又是几个意思?

那一刻起,她有了一点小改变,我是后来才有知道的。

这个丫头从前的时候也挺泼辣,经常把头一盘,找个铅笔插起来,然后足下生风,带着一群公子哥,在街头横来晃去,把自己弄的跟钵兰街十三妹似的。

她打架那不是盖的,我亲眼见过她和一个女生干仗,从教室的地上相互抓头,干到了桌子上,又撕打到桌子下,最后一招九阴白骨爪,把对方直接打败。

从那次起,我再也不敢让她洗桌布,也悄悄的把之前在桌布上划好的那条线擦干净,我可不想自己年轻稚嫩的脸上留下半点她的爪子印。

她经常出入各种游戏厅和人家k街霸,或者是跑到台球厅飚球技,有时也叼根烟,但是不吸。

有的时候,她还跟电视剧里的小家碧玉一样,文静的不得了,让人看的有些心里慌、头皮麻,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她特别喜欢音乐和艺术,油画功底也不是一般的水平,把这两个东西与自己性子上的“野”

一结合,就让她总能在各个场合里脱颖而出或者是展现的与众不同。

人家“野”

时她文静的待着,人家老老实实的看书她在那里蹦迪。

她学习不好是有原因的,成天被县府的公子们围着,怎么能有心情学习?

最后跑进了职业高中,则是和爸妈谈判的结果,理由是想要早点上班。

对于于家来讲,长公主的未来很好安排,只要开心就好,不像那个少爷,必须要死啃书本,不读出个博士,绝不罢休。

于老板甚至给十几岁的儿子雇佣了几个专职保镖,专门用来看着学习。

听于诺讲过,她那弟弟也是可怜,据说曾经一道题被打过三回,一次比一次惨。

于诺的性格像她的妈妈林佳卉,也就是我们县里大家常喊的卉姐,当年于知健因为矿产被黑社会追砍时,能凭着两把菜刀一路把对方反杀到人家老窝的神级女人。

她这种人,从来不屑于一切限制和传统,所以这就注定她的女儿也如她一样,外表美丽而作风硬朗。

最让我辣眼的,就是在之后的一段时间,不知这丫头哪根筋踩错了,突然任性的跑到我的面前,撅着嘴当着全班的面表白,当时我人都傻了,不知道这家伙是唱哪出。

谁曾想在我磕磕巴巴的明确拒绝后,她又放了一个大招,当着全班的面剪了自己的一头长,以示从头再来。

这让我很是意外,也深感恐惧(她到底想干嘛?)。

眼前这姑娘的妈妈我惹不起,现在看来她这性子也是惹不起,于是心里立刻盘算救命的办法,回去准备请周大美女也当一回人盾,帮助我解决这个人生难题。

谁曾想没到周唯出面,我便有了一个把柄被她捏到了手里,不得不屈从于她——做了她的好朋友,或者说是随从。

这要从我那个不争气的同学说起,当时我们学校分为三大帮派。

富贵门是以县府大小头目或各土财主家少爷、小姐们组成的门派,他们的特点是有钱有权有身份;

砖头帮全是县里各工人家的兄弟姐妹们组成的底层小民的集体,他们的特点是父亲有工作单位但是没有一个是当官的,也没有一个是有钱的,出出入入都以单位大院为主,特别讲义气。

某种程度上讲,他们和富贵门的关系很微妙,老子天天被老子管,儿子天天想追着儿子打;

而兄弟会则是青一色的农村子弟,爸妈离的远,来城里借宿,无依无靠的,只能抱团取暖,所以他们讲究团结,惹一个人,会有一群人追你一条街。

也许是中国人自小就有仇富的心理,所以即使是9o年代,砖头帮和兄弟会就处的特别融洽,总是看富贵门的各种不顺眼,合起伙来找那帮少爷的不自在。

人家富贵门有的是钱和权,所以地头上的蛇虫鼠蚁们经常甘愿做其鹰爪,于是打起来兄弟会和砖头帮合在一起,也经常吃亏,只能头破血流的团结一致、同仇敌忾。

荣幸的是我是砖头帮的帮主(明里说是会飞石的缘故,其实是看好了我是顾站长的小弟子)。

同时,因为自小在农村长大,所以在兄弟会我的人缘也特别好,熟悉一帮子人。

就这样,在鞍马县同代人的那个圈里,我认识的狐朋狗党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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