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安已经可以骑着马慢跑了,只是洛怀礼还不放心,一定要有他在旁边才允许淇安去碰那匹马,美其名曰,“我看花开比较喜欢我,所以一定要我在,它才会变得比较温顺。”
转过头,眉眼弯弯,“小七呢?”
“什么?”
淇安一头雾水。
“小七也比较喜欢我吗?”
淇安哽住,半响,“我比较喜欢花开。”
“嗯,那不错,小七喜欢花开,花开喜欢我,归根结底,小七喜欢的还是我。”
双腿一夹,要花开快走几步,这样自大的男人,她不认识。
有一日,长兰给她梳头,感叹,“小姐的头发,乌黑亮丽,真的很美。”
淇安不以为然的撇撇嘴,突地想起一个人来,“长兰,你是没见过另外一个人的。那人不仅头发比我好看,还长得比我美。”
“哦,是哪家的女子,连小姐都这般赞叹,长兰倒有些好奇了呢!”
小姐性子一直都是淡淡的,倒真是难得特别对谁有印象,更别提这样坦白的赞赏了。
心里头也有几份沮丧,“所以说真是令天下女子打击,那是个男人。”
还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一见面就给她定罪青红不分,稀奇古怪看不透的男人。
长兰睁大了眼睛,“小姐在哪里见过这样美的男子?”
淇安没好气的回答,“路上碰到的后来就再没见过了。”
“小姐可知姓甚名谁?”
“没问。长兰你这么感兴趣做什么,难道说你打算招为夫婿?”
长兰连忙摇头,手脚麻利的挽好最后一缕头发,“我是看小姐这样上心,不如我们把他找出来送给小姐,小姐就可以天天看了。”
淇安满脸黑线,“长兰,你不知道我已经有婚约了吗?”
“那又怎么样?”
长兰脸都不抬一下,“小姐喜欢最重要。”
淇安看着镜中清丽脱俗的自已,突然冒出一句,“要是我谁都不喜欢,谁都不嫁呢?”
长兰自负的一笑,“那么小姐喜欢什么样的,我们去找,掘地三尺,也会找出来。”
所以说,不想嫁那是不可能的事了!淇安闭嘴不语,不是洛怀礼,也会是别的男人,想要独善其身,不沾情爱,看来,也是不太容易实现的事了。
当生活不能来适应她的时候,就只有她去适应生活了。
在老头那里学医,也是越来越得赞赏。
难得胡太医会拈着山羊胡子,频频点头,“小七,你以后要是有机会去各地实际走走,真正见识一下药物的生长环境,医术会更加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