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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页(第1页)

  言诉在侍卫的带领下来到王府待客的花厅,蒯鹤禹穿着一身褐色便服,懒懒散散半躺在上座,他面前摆着几个空了的酒坛子,花厅内到处充斥着浓烈的酒味。

  “王爷,闻恺公子到了。”

侍卫恭敬地朝他拱了拱手,然后目不斜视站在一旁。

  言诉上前,不卑不亢向蒯鹤禹行了一礼:“在下闻恺,拜见秦王。”

  初次见面,尚未摸清楚蒯鹤禹的脾气,他并未以外甥的名义自称,反而谦恭的称呼蒯鹤禹为“秦王”

  蒯鹤禹久居高位,看见言诉,先是怔了怔,然后将面前的酒坛子往外一推,端正坐姿,看向言诉的目光中有了些热度:“你就是锦表妹的儿子?你叫闻恺?”

  “闻”

这个姓氏不算多见,他当初依稀记得手下查到,庄锦是给京城一个侯爷当了妾室,这些年蒯鹤禹对京城世家大族多少有些了解,据他所知,京城里姓“闻”

的侯爷似乎只有永信侯一家。

  因此不等言诉回答,蒯鹤禹又道:“你父亲是永信侯?”

  “是。”

言诉倒也没想过隐瞒自己的身份,近两年永信侯府的名气越来越大,这全都是拜侯府那受皇帝青睐的嫡长孙闻高哲所赐,在满京城年青一代的少年英才中,恐怕没有哪一位能够有闻高哲的能耐,小小年纪就得了章武帝重用。

  蒯鹤禹眯起眼睛,居高临下打量着言诉,混到他这个位置,不管前来投奔的是哪门子亲友,都不得不提高警惕心,在权势利益面前,过去的旧交情很可能不值一文钱。

  更何况这是他从未见过的表外甥。

  “你既然是永信侯府的子嗣,为何来拜见本王?本王听说,永信侯府如今正如日中天,深受大周朝皇帝器重,你若是留在京城,凭借家族势力,何愁没有个好前程?”

  蒯鹤禹话语中不知不觉带上几分试探和厉色,仿佛面前不是他年少时心上人的儿子,而是前来刺探情报的奸细。

  言诉脸上浮现出苦笑来,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必然会招来蒯鹤禹的怀疑,他一五一十将庄锦和闻恺十几年来在永信侯府遭受的一切都讲了出来。

  讲到庄锦几年前因没钱治病惨死在郊外的庄子上时,他更是流下了痛苦的泪水。

  “王爷,永信侯府十几年来对我和阿娘不闻不问,直到侯府嫡长孙闻高哲受了伤,他们才愿意接我回府,我本来也很高兴,但回京城的路上,夜晚投宿于客店时,我无意中偷听到前去接我的嬷嬷和小厮计划着,要不留痕迹的除掉我,说是侯夫人的吩咐,侯夫人不想让我回去,怕我占了闻高哲的世子之位。”

  “我心里害怕,连夜逃了出来,想起阿娘曾提起过表舅的一些事,便来阴城投奔表舅了,本来我还担心大名鼎鼎的秦王究竟是不是表舅,或者只是跟表舅同名同姓的人,现在看来,既然表舅认识我母亲,那我就没找错人。”

  为了表现得更像十四五岁的少年,言诉眨眨眼,脸上那股对蒯鹤禹的孺慕之情油然而生。

  十四五岁的少年在历经种种生死劫后,遇到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该是什么表现,惊喜?痛哭流涕?劫后余生?

  言诉很清楚,面前这个秦王蒯鹤禹绝非善类,但凡自己的表现稍有差错,都会引起他的怀疑。

  “表舅,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他热泪盈眶望着蒯鹤禹,身体微微颤抖,看上去十分激动,“这些年来,我和阿娘相依为命,从来没见过别的亲人,现在我终于有舅舅了……”

  他从脖子里掏出一个被打磨得十分光滑的铃铛,这个铃铛是庄锦的贴身之物,天天戴在身上,虽然早已变得陈旧,光泽暗淡,但这是庄锦母亲给她买的,所以多年来她一直舍不得丢。

  蒯鹤禹拿起铃铛翻来覆去看了看,铃铛背面有个模糊的“锦”

字,他长长的叹了口气。

  这铃铛是许多年前,他和庄锦年幼时,某次庄家药铺做了大生意,他的姨母,也就是庄锦的母亲带着几个小辈去逛街,为了哄他们,一人买了个铃铛。

  他的那个早就不知丢到哪了,没想到锦表妹的还在。

  看到旧物,倒是让蒯鹤禹那颗早已硬得坚不可摧的心有了一丝丝软化。

  他把铃铛还给言诉,然后紧紧盯着他的脸,试图从上面搜寻锦表妹的影子。

  言诉一双眼圆溜溜的,看上去十分讨喜,蒯鹤禹心中一动,这双眼倒是跟锦表妹长得一模一样,笑起来十分好看。

  于是他亲自弯腰扶起言诉,刚刚那些试探,怀疑,和警惕全都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面对小辈的慈爱和宽容。

  “阿恺,快起来,既然你母亲不在了,以后舅舅就是你的长辈,你且安心在舅舅这里住下,有什么困难尽管和舅舅说,千万别客气。”

  跟言诉寒暄几句后,蒯鹤禹便命人打扫一所院子,让言诉暂且住下,他则马上派人去京城永信侯府打探,一来查询言诉所说的那些到底是真是假,证实他的身份,二来锦表妹死的不明不白,到底是他年少时爱慕过的女人,以前无能为力也就罢了,可他现在都成了称霸一方的秦王,如果还不能为锦表妹报仇,那还谈什么成就霸业。

  这几年,阴城与朝廷的关系势如水火,互相派了不少探子刺探对方的情况。

  因此,蒯鹤禹很快查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消息。

  原来外甥说的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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