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蔓蔓确实对他手上的东西很感兴趣,这边人来人往也的确不方便查看。
看了眼他指的地方,不过是巷子边的楼下稍微往里面些,也不算太远,于是点了点头。
“走吧,过去聊。”
那人见路蔓蔓爽快,更高兴了。
其实在黑市,古董并不好卖。
除了“四旧”
的问题,再一个就是现在人还处在吃不饱的阶段。
有钱让家里人过得好些都不容易,谁还有多余的能力去弄这些玩意。
现在能遇到个看起来不差钱,又对这些老物件感兴趣的买家,还不赶紧抓住咯?
最好能将这些玩意都卖掉。
跟着男人走向楼边,远离了其他摆摊的人群,路蔓蔓对男人伸出手。
“刚刚那本书让我再看眼吧。”
男人从袋子中将书拿出来,眼睛死死盯着她:“你可小心点,别给我翻掉页了。”
他是专门倒弄古董的,没事就去村子里找些老物件到城里卖。
那些农民肚子都填不饱还哪有精力管家里的东西好不好,这些书本的玩意大多都被老鼠啃过。
现在拿出来需要格外小心,不然很容易就掉页破碎。
他是不在乎书破不破的,反正也看不懂。
可是好看完整些不是更容易卖钱么。
万一这个小丫头不喜欢没买,也好再卖给下个人。
不用他提醒,路蔓蔓比他更小心。
如果不是戴手套太夸张很容易引起别人注意和怀疑,她都想从空间里掏出手套戴着看了。
只是接过书,她却有些大失所望。
书封上的名字已经几乎看不太清,只有那个“方”
字还算明显。
整本书破的好像稍微用力摇一摇就能满地掉渣。
随便翻了翻,里面文字晦涩,不过仔细研读倒是可以看懂,这是一本医书。
可医书对她有什么用呢?
她也不会医。
先看看他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没有,顺带把书买回去得了。
一直观察看她表情的男人,见到她的反应有点奇怪。
之前不是看着还挺喜欢的吗,怎么看到书了反而没兴趣了?
“怎么不喜欢?”
路蔓蔓将书塞给他,看了看他手里的大布袋。
“书待会儿再说,你还有别的玩意吗?”
那人看着路蔓蔓恍然点头:“明白明白,小姑娘嘛,都喜欢点珠宝什么的玩意,珠宝我也有。”
打开布袋,他从里面掏出一只镯子来,口若悬河的吹嘘着。
“你看看这镯子,漂不漂亮?和你说,这可是明朝那时候的老物件,到现在都五百多年了,是实打实的好东西,你可仔细点拿住喽。”
路蔓蔓小心接过镯子,眼睛亮了。
她不认识古籍,说不好它的价值。
但这只镯子从袋子里一拿出来,她就知道这是个好东西,现在拿在手上更确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