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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页(第1页)

  沙洲在重光市登6、林匪石和江裴遗落地重光,居然生在同一天?

  是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的巧合吗?只是好死不死地碰到了一天?

  还是这两个人其中之一,把沙洲带到了重光市?

  ——换句话说,从省厅里派来的骨干精英,居然是沙洲打入警方内部的卧底?

  不可能……这简直匪夷所思,何风脸上神色瞬息万变,最后是一片没有血色的苍白,他慢慢动着嘴唇:“郭厅知道这件事了吗?”

  林、江两个人都是郭启明从省里调派过来的,他肯定知道这两个刑警的底细。

  那小警帽儿道:“郭厅昨天去公安部开会去了,这时候还没回来,不知道收没收到消息。”

  何风当机立断道:“你先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对任何人泄露这件事,尤其是你那两个支队长,等到郭厅回来再说。”

  “是!”

  。

  林匪石和江裴遗住在一个海拔只有四层楼高的小区,据说这已经是重光市房价最贵的一片地了,并且价格非常感人,但是现在居然都没住满——据说以前试图在重光市开楼盘的暴户都赔的连裤衩都不剩了。

  小区门旁边有一个烧烤摊,好吃不贵,老板是地道的疆人,烧烤手艺特别正,每到下午、晚上就百里飘香,再加上是市区中心位置,生意总是很好。

  江裴遗下班回家,跟往常一样向前走,在路过烧烤摊的时候,眼睛不知道看到了什么,脚步忽然停顿了一下,然后马上转身进了另外一条巷子。

  一个吃烤肉喝啤酒的汉子忽然若有所感地抬起头,一道削瘦的人影从他的视线里一晃而过,浮光般消失在巷口之中。

  他怀里软若无骨的女人开口娇柔地问:“龙哥,你在看什么呢?”

  这叫龙哥的男人眉骨处有一道狰狞的刀疤,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他盯着江裴遗消失的方向看了几秒钟,然后转过头冷冷道:“没什么,认错人了。”

  。

  周末,江裴遗跟林匪石约定好了去逛gai,他们两个人都没有车,商场离家还挺远,江裴遗就从车库里抬出那辆二八大杠,打算带他过去。

  林匪石不会骑自行车,但是又不想坐后车座,就跃跃欲试地让江裴遗教他,奋斗了一上午,基本跟没奋斗一个样儿——要不是他的长腿能单腿撑地,估计现在已经摔成粉碎性骨裂了。

  小区住户听说楼下有个“马路杀手”

,纷纷吓的不敢出门。

  “江裴遗!救命!救命!救!——”

  林匪石手忙脚乱地晃动着车把,满头秀被吹的乱七八糟,衬衫领子往里内翻,什么高贵优雅的形象都没了,被不听使唤的车头吓的直叫。

  江裴遗坐在旁边的台阶上,用小勺子吃冰淇淋,两个耳朵里塞着蓝牙耳机,歌声放的很大。

  眼见就要跟墙壁来一个亲密接触,林匪石急中生智用两条长腿“滋啦啦”

刹住车,然后搬着车身转了一个方向,坚持不懈地开始往回骑。

  江裴遗抬起眼皮——这位自行车领域的生代天赋着实堪忧,基本不能保持平衡五秒以上,双脚离地之后就开始往一边倒。

  林匪石撞了几回南墙,认识到自己跟自行车八字不合,终于回头了。

  “骑车好难啊。”

林匪石把自行车靠在墙上,呼吸有些不稳地坐在江裴遗旁边,语气很委屈地说:“我感觉自行车它有自己的想法。”

  江裴遗把冰淇淋盒子投到对面垃圾桶里,抹了一下嘴唇,垂眼看他:“还学吗?”

  “不学了。”

林匪石托着下巴说:“不好,一点都不斯文。”

  江裴遗起身,长腿往车座上一跨,转头对他说:“那你就坐后排。”

  ——在林匪石眼里,现在的江裴遗是这样的:他穿着短身皮夹克、黑长裤、低帮马丁靴,身体架在自行车上,单手扶着车把,一条长腿撑着地,澄澈的阳光之下,江裴遗的皮肤白的近乎透明,他微微侧着眼睛,鼻梁落下一弧阴影,瞳仁深黑、睫毛很长,冷淡地、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这如果是一幅画就好了。

  纵然林匪石经常对镜自我欣赏,自认天底下没有比他更好看的美男子了,看到这样的画面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眼,然后才站起身,坐到了后车座上。

  江裴遗右脚用力一蹬,自行车瞬间滑离了原地。

  林匪石感受着风从他的耳边掠过,不由自主地缩了一下脖子,小声问:“当时你学这个学了多久?”

  “我没学过。”

江裴遗淡淡地说,“第一次骑就会了。”

  林匪石:“………”

  哦。

  周末路上的车辆比较多,其中又以自行车和小电驴儿居多,能开得起四轮车的就很少了,偶尔还有“蹦蹦蹦蹦”

的拖拉机强势路过。

  林匪石本来坐在后面想玩手机,结果被坑坑洼洼的道路教做人,差点从后车座摔下去,只好老老实实圈着江裴遗的腰,当一个坐看风景的美男子。

  整个重光市就这一个勉强算得上商场的服装商场,总共就三层楼,寒酸的让人心疼,林匪石推门走进去:一楼是卖鞋的,二楼男装,三楼女装。

  还有一个周就过年了,在里面买衣服的人居然不少,林匪石从鞋柜旁边转了一圈,男鞋基本上都是千篇一律的款式,没有什么特别亮眼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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