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人未能急亲,恶人未能轻去
待人从容,处世遇事须从长计议,这就是掌握“善人未能急亲”
,“恶人未能轻去”
原理的诀窍。我们在生活与工作中,要学会判别各种各样的人,要掌握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的技巧,少不了要明确善与恶的标准,掌握与善人和与恶人打交道的不同技巧。有句俗语说:一粒米养百种人。这句话说的确实如此,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无所不包。
从洪应明的体察认识到,先,具体到每个人的人性善恶,未必对应地在其外在的善恶言行上表现出来。比如,一个人在做坏事的时候就担心会被人现,那么,在他这种畏惧的心理中,还表明他有重新走上归善从良之路的希望。而另一个人则沸沸扬扬地行善,唯恐天下人不知、迟知或是少知,以此为资本来要誉要名,那么,他行善之时所培植的正是恶根恶芽。
什么道理呢?因恶行忌讳不为人知,否则,作恶者就不易得到外来力量的帮助来矫正,就不易弃恶就善。而善行则忌讳广为人知,否则,行善者就可能萌生出求功求名的不良动机,也可能因此而遭到嫉妒者的讽刺打击,不利于自己的修养,也不利于自己的处世。
结论因此也就是辩证而又深刻的:作恶早为人知、广为人知者,他闯的祸就浅,反之就深。行善早为人知、广为人知者,他立的功就小,反之就大。洪应明认为,对于能严格要求自己的君子而言,即使他前面有两种抉择,一是自己未曾行善,但却得到了别有用心者的称誉;二则是自己未曾作恶,但却受到居心不良者的毁谤。他会选择后者,原因不挑自明:前者所带来的虚荣,是人生的迷魂汤;后者所带来的苦难,则是人生的磨砺石。
这些思想,能使人们明确一些判别善人与恶人的标准,也能更好地解答以下问题:中国的传统美德为什么推祟施恩而不图报者?中国普通百姓为什么更愿做好事而不愿留名?
每个人活着,都不能只想到自己。所以,一个人应该真心诚意地帮助别人,并在帮助别人时,将自己的思想情感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成为一个高尚而又纯粹的人,并因此而抛弃虚荣心。不像那个曾有的不谙世事的小孩一样,他省下了父母给的早餐钱,交给老师并谎称这是在路上捡到的,为的只是听到老师对他的表扬;更不同于那些借行善来宣扬自己,以求达到种种不可告人目的的别有所图者。
人世间有很多的善人,还存在着少量的恶人。那么,人们就不能不讲究待人的方式,做到因人而异。在这方面,洪应明的经验之谈有二:其一,不应过急地亲近善人,不宜预先显扬善人,原因在于:唯恐招来奸诈之徒的毁谤中伤。其二,不能轻率地离开恶人,不宜无分寸地提前揭露恶人,原因在于:唯忍招来恶人们的构陷诬害。
历史与现实的很多事例,说明了“善人未能急亲”
的必要性。就以刘备“三顾茅庐”
的历史来说吧,当刘备亲率关羽、张飞去恭请诸葛亮出山辅政时,因第一、第二次都未能碰上诸葛亮,关、张两人就已经很不耐烦。当刘备第三次光顾诸葛亮的茅屋,终请出他辅政后,刘备对诸葛亮是言听计从。
这种情形可把关、张两人急坏了,于是联合向刘备牢骚:“诸葛亮年纪轻轻,有什么了不起?您对他是言听计以,我们即您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现在还不如他了?”
刘备说:“我得了诸葛亮,就像鱼得到了水一样,请你们别这么说。”
其后,诸葛亮逐年累月所表现出的才干与能力,证明了刘备所言不虚。关、张两人才心悦诚服了。
从历史上看,关、张两人算不上是奸诈之徒,但他们已是牢骚满腹,不服的怨气溢于言表。如果真是碰上奸诈之徒或是中了敌方的离间计,那么,内耗与内乱就势在必现。结果必是自我削弱乃至自取灭亡。历史上,项羽正因为不善待人,气跑了韩信、气走了范增,终落得个自刎乌江边的结局。
再说说“恶人未能轻去”
,这的确是保存善人,减少人世间悲剧的途径之一。
战国时,魏惠王邀请鬼谷子的得意门徒孙膑出山治军。孙膑至魏后,不意却遭到了自己过去的同窗、时任魏国军师的庞涓的陷害,身受脸被刺字、膝盖被剜的酷刑。
为了摆脱恶人的陷害,孙膑就装痴扮傻,时哭时笑,称酒饭为毒药,抓泥土、猪粪当饭团吃,终于使庞涓一-伙放松了对他的监督,最后安然到达了齐国,成为齐国军师,设计斩杀庞涓于马陵道上。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孙膑不仅是伟大的军事家,也是处世的大师,他十分通晓对待恶人、小人们的对策与技巧。
类似的技巧,在现实中并未完全失去存在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曾生过这样一一件事:
一个小孩被人贩子劫持,他马上就欲反抗,却又猛然想起父母时常教导他不可急躁、不可蛮干、要用智慧战胜困难的叮咛,再掂量自己远非人贩子的对手,于是,他装出一副贪吃好玩、不谙世事的样子,对人贩子的吩咐也是言听计从。
过了些天,人贩子对他的监视明显放松了。当经过一个城镇的交通岗时,这个小孩趁机向交通警察跑去,从而得以回到父母的怀抱,还协助大人们抓获了人贩子。
显然,这是-种十分有价值的、智勇兼备的自我保护之举。试想,他如果不是靠智慧与技巧,不是做到揭得时,他很可能就被拐卖,也可能死在人贩子的淫威与暴力之下。
孙膑与小孩所运用的技巧,是一样的,其关键之处是选准离开并揭露、擒获恶人的适当时机。
从以上事例,人们很容易认同洪应明的以下思想:对善人应该是宽待善待,令其善有善报;对恶人,应是严待恶待,让其恶有恶报;治国者对一般的大众,则应是该宽待则宽待,该严待则严待,宽严并存,宽严互济。这些,也正是社会的道义、公理与法律的要求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