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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伯莎先行差遣车夫把格莱思·普尔送到蓓尔梅尔街熟悉业务,顺便将换洗的衣服和日用必需品也带了过去。至于她本人则将托马斯叫了过来,吩咐了几句话,最终敲定了从“逮不着”
的孩子大军中借调了恰利·贝茨,打扮成报童的模样跟过去,方便有事传话。
这也是因为蓓尔梅尔街地处伦敦政治中心,距离白厅仅一街之遥。别说是脏乱差、臭气熏天的白教堂区及其周围,就算是白马酒店所在的富人街区也是万万比不上的。
到了第三天晚上,伯莎才慢吞吞地动身。
待她亲自走进了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的住所,她才明白向来神秘又独来独往的大魔王,为什么不介意多个房客了——他家够大。
偌大的公寓就住两个人,而伯莎和迈克罗夫特各自有事要忙,客房多睡个人而已,平日里估计都碰不到面。
“马普尔小姐。”
伯莎走下马车,出门迎接的是公寓管家。头发花白、年仅五旬的老管家恭恭敬敬地开口:“福尔摩斯先生尚未归来,他事先吩咐过,你若是等不及可以先行用餐。”
“不着急。”
伯莎摆了摆手:“我可以等他。”
管家:“好,不如趁此机会,我先带小姐逛逛吧?”
伯莎饶有兴趣地应了下来:“好。”
单说蓓尔梅尔街的住处装潢,倒是符合伯莎对“迈克罗夫特住所”
的想
象——再标准不过的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家具布置,墙壁上挂着她认得出来或者认不出来的古董画作,宽敞的书房里书架直达天花板,几乎每个细节都符合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应有的居家环境,却没有凸显出任何属于他本人的个人特质。
身为主人,直至很晚的时候迈克罗夫特才迟迟归来。
伯莎正在书房里随意地翻阅书籍,悄无声息的室内陡然响起男人的声音:“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我倒是不知道,你还对神学感兴趣,伯莎。”
突然出现的声音让伯莎略微吓了一跳,她抬起头,才发现迈克罗夫特站在书房门口。
他已经脱下了正装外套,从不离身的手杖也放在了一边。身形高大的男人仅穿着单薄的白衬衫,自在的神态和放松的神情凸显出他……颇具生活化的一面。
如此具有生活化的福尔摩斯喊她伯莎,哪怕伯莎明知这是为了贯彻“情人”
关系而改的称呼,也莫名感到二人之间徒增几分亲密。
原来福尔摩斯也能有生活化的一面呢?伯莎挑眉。
她阖上书本:“你来早了。”
迈克罗夫特侧了侧头:“什么?”
伯莎:“再晚来一点,我说不定能就着罗里吧嗦的书本睡个好觉呢。”
迈克罗夫特闻言笑出声。
“厨房已经准备好了晚餐,”
他欣然邀请道,“既然书籍无聊,不如先行到餐厅用餐?”
“就你那一眼望不到头
的餐厅?”
伯莎抿了抿嘴角,出言揶揄:“还是算了吧,我怕我坐在一头说话,另外一头的你听不见。”
今日年长的福尔摩斯似乎心情不错,他甚至对伯莎的话语流露出了认同的姿态:“巧得很,我也是这么想的,不如我请仆人将晚餐端到偏厅,你看如何?”
这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