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助理正抱着两套搭配好的衣服,转身对上秦昭昭捧着脸,眼睛睁得大大的,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小姐昨晚没有睡好吗?要不要再敷一下眼睛?”
生活助理将衣服放在床上,供她挑选。
秦昭昭瘪了瘪嘴。
昨天她和路珩之吃了顿饭,心脏跳得很不正常,整个人都像进入了一个莫名亢奋的状态,还好她化了点淡妆,就算脸红,也能说成是腮红打多了。
回到房间后,秦昭昭开始工作,但脑子总是时不时冒出一些奇怪的念头,而且只要一想到路珩之就睡在楼下的客间,她的心跳就又变得不受控制。
四舍五入,这算同居啊!
可是,路珩之是星迢娱乐的艺人,而且还是她手底下的员工,兔子尚且不吃窝边草,她这算什么?当初是谁信誓旦旦地跟莫涯和许言朗说,她绝不会和公司艺人谈恋爱的?是她!星迢总裁秦昭昭!
她绝不能自己打自己的脸。
路珩之知道秦昭昭今天要回连锦市,按照往常的习惯,早起出门晨跑锻炼身体,然后回来吃早餐,心神却一直牵挂着楼上的动静。
“我都说了我们老板是个颜控,你还不信。”
“那我被选中当老板助理,是不是说明我还挺帅的?嘿嘿。”
“再帅也比不过那位。”
私厨的学徒和秦昭昭的助理们坐在一起吃早餐,边吃边小声聊天,时不时还用不可言说的眼神瞟向路珩之。
路珩之早已经习惯了别人的视线,他前世曾经做过演员,第一门课程就是忽略镜头,刚开始的时候,因为他偶像出身,习惯性注意镜头,犯了不少错误,私下不停练习,他才熟练掌握这门课程,也能做到在众人视线之中,自然做自己的事情。
在其他人的眼里,晨光从旁边的窗户照射进来,落在路珩之的身上,美得像一幅画。
他们都敢肯定,路珩之作为艺人,红起来只是时间问题。
光凭这一张脸,就有不少人愿意为他买单。
“小姐,早上好!”
客厅传来声音。
“早呀,你们吃早餐了吗?”
秦昭昭的声音听起来还挺高兴的。路珩之压下心底那点不舍,端起手边的豆浆,慢条斯理地喝了起来。
“吃过了。”
“路珩之呢?”
秦昭昭提起他的名字,路珩之的耳朵不受控制地动了动,他放下杯子,用纸巾擦了擦唇角。
得到路珩之在饭厅吃早餐的回答,秦昭昭走到饭厅门口,探出脑袋往里面看,坐在靠近门口这边的助理和私厨学徒纷纷起身跟她打招呼。